控先進光侵權勝訴 大立光重申捍衛智財權

中央社記者韓婷婷台北7日電)大立光與先進光間的營業秘密遭竊案歷經4年審理,一審由大立光勝訴,並可獲得新台幣15億元的賠償金,對此,大立光重申捍衛智慧財產及研發成果以維繫產業國際競爭力。

大立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今天公告表示,針對營業秘密疑似遭離職員工與同業先進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謀不法竊取、使用、甚至將竊得技術申請專利獲准乙案,分別於101、102年間提出刑事告訴及民事保全請求,同時於智財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刑事案件經台中地檢署於104年間偵結,檢察官認為涉案人員(包含先進光公司在內)均有涉及不法,因而提起公訴,目前由台中地方法院審理中。

至於民事訴訟,智財法院104年10月30日以中間判決肯認大立光技術確屬應受保護營業秘密,並非各界周知的一般技術,且確認先進光公司等確有侵害竊取大立光營業秘密,並持大立光技術申請專利;於106年12月6日以第一審終局判決進一步認定:先進光等共同被告應連帶賠償大立光15億餘元。

大立光表示,感謝智慧財產法院歷時4年審理所為公正判決,並藉此再次重申:作為一專業光學鏡頭設計及製造商,長期致力於光學鏡頭創新與研發,30餘年來日積月累的自主開發技術,是大立光立足於產業的優勢,對於智慧財產權(Intellectual Property)的投入更是不遺餘力,全體同仁暨股東所共享的研發結晶及成果,絕不容許其他業者不法竊取侵犯。

大立光指出,為彰顯對智慧財產權尊重及堅持捍衛重要資產信念,勢將採取一切必要手段,捍衛苦心研發累積的智慧財產及研發成果,冀能有效嚴懲不法,保護產業創新的果實,進而維繫產業國際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