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管儲蓄險 三措施明年7月上路

工商時報【彭禎伶、魏喬怡╱台北報導】

金管會判定儲蓄險會產生六大風險,確定要展開控管。金管會24日發布壽險最低死亡門檻規定,要求16歲以上到30歲的保戶死亡保額至少要是保價金的190%,31∼40歲為160%,41∼50歲則要有140%,一直到90歲都必須有102%,明年7月1日上路,影響所及保戶一定要花錢買壽險保障或降低儲蓄成分。

金管會認為,在低利環境下,高儲蓄性質保單共有六大風險,即快速吸金後,壽險公司產生資產負債無法匹合、保證利率高於投資報酬率、資金去化壓力、國外投資比率偏高、匯率風險及偏離保障本質不利接軌IFRS17,因此金管會決定祭出管制手段。

24日先公布三大措施,一是人壽保險必須符合最低死亡保障門檻,即強制提高壽險保障成分,降低儲蓄比重,保險局副局長張玉煇表示,同樣的保費預算,在儲蓄成分減少後,保戶可買到更多的保額;二是保單訂價時要揭露各通路與合作異業的費用結構,即各種通路都不得以高佣金來吸金;三是合約服務邊際(CSM)不得為負,保險局表示,若是高壽險保障的保單CSM會比較高,儲蓄險的CSM就會比較低,若CSM為負,各公司商品管理小組就必須提出因應措施,亦即可能要停售。

所謂死亡保障最低比率,也就是保戶依不同年齡,都要支付一定的壽險保障費用,讓壽險保單回歸保障本質,張玉煇表示,這樣也會讓壽險財務結構更穩健,有利接軌IFRS17。

2020年1月1日責任準備金利率會先調降1碼,到7月1日,最低死亡門檻才會上路,因此上半年仍有「緩衝期」,但預期明年下半年後,儲蓄險保單報酬率會下降,否則就是要「放長、放久」。

另外,為避免壽險公司的房貸壽險收取太高的附加費用率,用來支付銀行通路佣金,保險局也規定從明年7月1日起,期繳型房貸壽險附加費用率不得高於32%,躉繳型不得高於25%,且佣金至少分六年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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