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馬殺人未遂判無罪 馬辦反批太陽花

政治中心/台北報導

2014年太陽花學運期間,周榮宗等群眾不滿時任總統的馬英九,對當時的行政院長江宜樺等人下令強行驅逐靜坐在行政院前的學生與民眾,自訴提起殺人未遂、傷害等告訴。台北地方法院今(15)日宣判,被告的馬英九、江宜樺、方仰寧、王卓鈞等4人無罪。對此,馬英九透過辦公室發出新聞稿表示,「群眾以暴力手段違法在先,卻反控執法者殺人未遂,實為顛倒黑白,踐踏公理。馬前總統肯定司法判決,認為有助維護法治,伸張正義。」

太陽花學運期間,佔領行政院遭驅離,因此控當時的總統馬英九等人殺人未遂。(資料照/記者楊佩琪攝)
太陽花學運期間,佔領行政院遭驅離,因此控當時的總統馬英九等人殺人未遂。(資料照/記者楊佩琪攝)

馬前總統辦公室發出新聞稿表示,任何民主法治國家,都無法容忍數千名暴力民眾違法闖入行政院、破壞門窗辦公設備、攻擊警察,並企圖阻撓隔日公務員上班、癱瘓中央政府,政府和警察有責任恢復秩序及確保憲法機關正常運作,當時的行動絕對合法、有必要,而且合乎符合多數民意。

馬前總統辦公室指出,台北市警察局有維護行政院安全的職責,警方驅離群眾是正確的作法,也不需要總統下令。群眾以暴力手段違法在先,卻反控執法者殺人未遂,實為顛倒黑白,踐踏公理。馬前總統肯定司法判決,認為有助維護法治,伸張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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