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援助港人 學者:盡速訂出施行條款

台北市 / 張之晴 黃昭盛 報導

台灣現在有成立「台港服務交流辦公室」接受來台定居、求學、就業的相關諮詢。不過想要合法移居台灣,目前還是得走投資移民、技術移民的方式,學者認為,這對於想要尋求庇護的港人來說,門檻太高,建議盡快訂出明確施行條款,才能施行人道援助。

一國兩制幻滅,不少香港人想移居台灣,儘管台灣已經成立了「台港服務交流辦公室」,然而依照現行法令,要取得台灣居留權,第一是在台灣投資新台幣六百萬元,營運3年,每年至少聘請2名台籍員工。成大教授梁文韜說:「我覺得這個要分等級,不同的投資額能夠取得居留的速度比較快。」

不當老闆也可以,但外國人在台灣找工作,月平均薪資不得低於新臺幣47,971元,才能申請居留,中央大學兼任副教授曾建元說:「(參加抗爭)很大部分是年輕人,在台灣我們台灣的薪資就不會那麼高。」

兩者都是不容易跨過的門檻,而想尋求庇護的香港人,更需要明確的法源依據,成大教授梁文韜說:「這些政治難民,應該台灣有一個比較明確的機制,來給他們政治庇護。」中央大學兼任副教授曾建元說:「可以在(港澳條例)18條的基礎之上,我們充實他的實行細則。凡事有所本,循合法模式進入台灣,也才能讓對港援助常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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