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搭動滋券商機 符合資格業者須申請

(中央社記者黃巧雯台北8日電)教育部體育署將發行400萬份500元的「動滋券」,體育署今天表示,符合資格的運動產業業者須於7月9日起至12月31日線上提出申請,業者未來受理民眾抵用券後,體育署將儘速撥款。

為提振運動產業,體育署推出「動滋券」,「動滋券」適用範圍須符合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4條所涵蓋的12項運動產業,像是職業與業餘運動業、運動表演業、運動旅遊業、電子競技業、運動場館、運動用品等。

體育署綜合規劃組長劉姿君表示,業者須在7月9日起至12月31日期間內上「動滋網」提出申請,經體育署審核通過後,民眾可上網查詢參與「動滋券」活動的業者,至於線上平台消費部分,須符合振興三倍券規定,即線上交易、實體消費的原則。

業者受理「動滋券」後,可天天至「動滋網」對帳,體育署也將每週結算抵用清單,經審查後儘速撥款。

值得注意的是,不只從事運動,「動滋券」還可以購買運動裝備,劉姿君指出,還能添購電競週邊商品,但業者須先向體育署提出申請,期待能透過這次「動滋券」,建立相關產業資料庫。

至於購買運動彩券是否在「動滋券」適用範圍,劉姿君表示,還在與台灣運彩研議,「朝可行的方向進行」。

體育署原先規劃「動滋券」版本,為每人可抵用消費額度最高新台幣500元,依單次消費金額折抵50%,劉姿君透露,先前預計可帶動40億元商機,而現在加上振興三倍券,預期將帶動更多商機。(編輯:張雅淨)109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