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銀行後買iPhone 男子遭起訴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8日電)林姓男子持刀行搶台北市瑞興銀行士林分行,得手30萬元後隨即匯款27萬元給女友,還到光華商場購買iPhone 6手機,士林地檢署今天依加重強盜等罪起訴林男。

士檢起訴書指出,48歲的林姓男子因缺錢花用,起意行搶銀行。今年9月20日,林男備妥口罩、手套、塑膠袋、水果刀等強盜工具後,連偷兩部機車代步抵達瑞興銀行士林分行。

林姓男子帶著塑膠袋與水果刀闖進銀行,隨即強拉一名正在提款的民眾,並將水果刀架在民眾頸部。行員因顧慮民眾,依指示將30萬元現金放入塑膠袋後交付林男。

林姓男子得手後搭乘計程車離開,先到新生南路光華郵局將27萬元贓款匯款給女友,隨後轉往光華商場購買iPhone 6手機,再搭計程車到台北101觀賞當時即將上市的iPhone 8手機,最後搭乘捷運和火車返回女友位於新北市汐止區住處。

承辦檢察官今天依2次竊盜、1次加重強盜罪起訴林姓男子,建請法院沒收iPhone 6手機等犯罪所得變賣之物,因林男女友已歸還銀行27萬元贓款,不予聲請沒收。106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