槓電視台官司開庭 陳佩琪再嗆:我家財產1/2我賺的

台北市長柯文哲的夫人陳佩琪不滿政論節目誣指柯文哲財產申報不實,訴請三立電視台、主持人陳斐娟、來賓律師曾勁元連帶賠償500萬元,北院日前首度開庭,雙方各執一詞。陳佩琪昨天在臉書po文表示,大家都知道政論節目做這主題,是為了讓先生不當選;自己會提訴訟,是為了夫妻的清白,但上周五在法庭上,訴訟的主題卻被轉移到「陳佩琪是否有權提告」這種純法律問題,那就交給法院裁定吧。

台北市長柯文哲的夫人陳佩琪。(中央社/資料照)
台北市長柯文哲的夫人陳佩琪。(中央社/資料照)

陳佩琪文中指出,2014年九月向中選會申報財產,之後向監察院申報三次,都是她寫的,家中一向是她管理錢財,「我也敢大聲說我們家的財產二分之一強是我賺來的,我有權為自己掙得的錢爭取清白。」她說,和柯文哲結婚近30年,他不知道他的提款卡和印章在哪裡,也從不看自己的存摺收入,別人質疑他的財產,只能由她出面代為回應,「他不是躲在太太背後。」

陳佩琪質疑,若妻子對自己貢獻一半以上的財產無置喙餘地,那麼監察院的財產申報法應把配偶的屏除在外,稅法規定夫妻之間財產轉移完全免稅,如此以後,大家申報前都把財產轉到配偶名下,那豈不失去財產申報的意義?

陳佩琪也說,法律上到底是被指控者該拿出證據,還是指控的人該拿出證據?大家都知道「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不知道在節目這種公開場合講:「柯文哲,這有錢喔,選後竟多出兩千多萬不明財產」的主持人和來賓,在當時節目上或法院上到底提出何種證據?她這個被汙衊者,已盡所能提出收入的繳稅憑證,也列出基金贖回和存單解約的影本和這幾年持續工作的扣繳憑單,結果他們卻以:「陳佩琪無權提告,我們是誣柯文哲,又不是誣陳佩琪」這種理由,實在叫人失望。

全案起於陳佩琪觀看5月25日三立電視公司播出的「54新觀點」政論節目,認為節目主持人陳斐娟、來賓曾勁元,刻意扭曲她及柯文哲的監察院申報財產資料,並以誇大不實方式報導。陳佩琪發函給三立、陳斐娟、曾勁元,要求7日內登報道歉但未獲回應,因此委請律師向北院遞狀,訴請三立電視台、陳斐娟、曾勁元連帶賠償500萬元,並在三立官網刊登道歉啟事3個月。

三立電視台方面則抗辯,評論對象是柯文哲,並非陳佩琪,她並非名譽權遭侵害之人,沒資格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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