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屍」正妹摩鐵狂摸奶 法官一查淫男早就因舊案被判18年

【記者莊曜聰/高雄報導】高雄市一名曾姓男子,20年前曾因強盜強制性交罪遭重判18年10月,2021年4月假釋出獄,沒想到他惡習不改,去年騎著偷來機車閒逛,看到路旁計程車上有名女子小花(化名)醉得不醒人事,他竟向司機謊稱是其友人要送她回家,運將一時不察放人,曾男竟把小花帶到汽車旅館摸胸逞慾。法官審理後,依乘機猥褻罪判他1年4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小花在去年10月26日與友人聚餐喝酒,凌晨3時許結束後叫了部計程車準備返家,但上車後卻不勝酒力醉倒,到達後任憑司機怎麼叫都沒有回應,只好先把車子停在路邊,這時曾男剛好騎車經過,假意上前關心,見小花頗有姿色,竟心生歹念,向司機詐稱是其友人,幫忙付清290元車資。

運將見狀沒有考慮太多,就讓曾男帶走小花,曾男騎機車帶著她在附近找了間汽車旅館開房間休息,進房後曾男就對她上下其手,脫下小花內衣搓揉胸部得逞,小花的姐姐等不到妹妹回家,狂打電話找人,小花清醒後赫然發現自己上衣凌亂疑似被人掀開,警覺自己慘遭「撿屍」,向警方報案才逮到曾男。

高雄地院審理此案,曾男對犯行坦承不諱,過程中法官發現他在2004年曾因強盜強制性交,一審遭重判無期徒刑,經過多次上訴才改判18年10月,他入獄服刑,2021年4月假釋出獄交付保護管束,隔年保護管束期滿未撤銷視為執行完畢,沒想到去年又犯下此案,認定為累犯,依乘機猥褻罪判處1年4月徒刑。

曾男誆騙司機是女子友人,將對方帶到摩鐵伸狼手,遭判刑1年4月。資料畫面
曾男誆騙司機是女子友人,將對方帶到摩鐵伸狼手,遭判刑1年4月。資料畫面

【看原文連結】

更多壹蘋新聞網報導
搭違建出租超商牟利!公務員出點子再放水圖利 議員張肇良求刑10年
馬路三寶片|高鐵台中站高架道路逆向、迴轉又鬼切 警方出手了!駕駛恐噴這些錢
今天我最美|17主播小毒藥JJ人氣搶搶強 甜美主持人絕無冷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