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大稽查學生交通車 推動「核備證」確保搭乘安全

為確保新竹縣學生交通車搭乘安全,新竹縣政府會同警察局、新竹區監理所組成聯合稽查小組,針對校園放學時間加強路邊攔檢,本月份更擴大攔查次數及地點,17日前往竹北市興隆國小門口突擊稽查前來接送學童的交通車,查核合格率達到九成。

新竹縣政府為維護學生搭乘本縣公私立國中小、私立短期補習班及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之交通車安全,推動「新竹縣學生交通車核備證」,置於副駕駛座前擋風玻璃,協助家長及稽查人員辨識合格交通車,家長可藉此檢視子女所搭乘的補習班或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業者使用車輛是否合格,為學生搭乘交通車安全加強把關。

▲新竹縣政府推動「學生交通車核備證」,確保學童乘車安全。(圖/新竹縣政府提供,2017.5.17)

本次共查核十餘家補習班業者,共同查核項目合格率達九成,其中多數違規車輛以「未經縣府核備使用」占多數,其次為車輛超過10年有效期限;其中向陽學習館已向縣府申請學生交通車核備標章,並使用合格車輛接送學童。

依據教育部 「學生交通車管理辦法」規定,現行「 學生交通車」 得以「購置」或「租賃」方式辦理,其「購置」之學生交通車,外觀 車身顏色及標識,依教育部公告之標準圖並於駕駛座兩邊外側,標示設立許可字號、車號、出廠年份及載運人數。但 「租賃」 之學生交通車,因不宜要求其顏色,所以外觀不易判斷,家長不易從外觀辨識是否為通過檢視的交通車,增加學生搭乘不合格交通車的風險。實施核備標章後,更能方便家長及稽查人員辨識合格交通車,以降低業者使用未核備車輛載送學生之違規率。

▲新竹縣政府突擊稽查學生交通車,確保學童乘車安全。(圖/新竹縣政府提供,2017.5.17)

如查獲未經核備車輛載運學生等違規情事,將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90-1條規定,處以業者新臺幣6仟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按次處罰至改善為止,以確保學生搭乘交通車安全,也歡迎民眾與家長共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