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金融機構發展央行數位貨幣 楊金龍擘劃3工程

(中央社記者蘇思云台北29日電)央行總裁楊金龍今天表示,推動央行數位貨幣(CBDC)是巨大複雜的工程,央行會以第二階段試驗結果為基礎,完成跟社會廣泛溝通、精進平台設計採用更成熟技術、研議堅實法律架構等3工程後,以作為後續參考。

財金資訊公司今天舉辦「111年度金融資訊系統年會」,包括楊金龍、金管會副主委邱淑貞及多位銀行高階主管都親自出席現場,本次年會也特別規劃展示央行第二階段通用型CBDC試驗計畫結果。

財金資訊公司董事長林國良致詞時表示,今年用高規格召開年會,首次結合實體跟線上視訊方式舉辦,今年以「數位科技、創新支付、安全、便捷、普惠」為主題,感謝全體金融機構跟財金公司共同合作,疫情期間也共同響應政院五倍券與相關紓困政策,積極擴充設備、減免相關手續費,以實際行動支持全民抗疫。

楊金龍今天以「數位轉型的央行貨幣」為題進行專題演講。央行數位貨幣(Central Bank Digital Currency,CBDC)是廣受關注的議題。感謝中國信託、華南、上海、國泰世華與台新5家銀行參與這個計畫試驗與展示,還有財金公司協助,讓大家在封閉式試驗環境中,實際模擬CBDC應用場景。

楊金龍表示,推動CBDC並不是國際競賽,台灣目前CBDC試驗進度跟國際腳步一致,央行2019年啟動第一階段批發型CBDC可行性技術研究,結果發現分散式帳本技術(DLT)運作效能尚無法滿足支付交易高頻、大量且即時清算要求,第二階段的通用型CBDC試驗計畫原預計今年9月完成,目前也已提前完成。

楊金龍指出,央行後續以第二階段試驗結果為基礎,進行意見調查,在3項前提下持續推動CBDC研究計畫。第一是廣泛溝通,以獲得社會大眾的支持。發展CBDC需政府機構、使用者、金融機構、技術與基礎設施提供者及學術界等參與與支持,需長時間溝通與討論。

第二是精進平台設計,採用更穩健成熟的技術。在系統建置部分,除了要能符合交易量能需求外,還須在系統完整性、作業健全性及強韌性方面,進行大量的技術開發與評估工作。

第三是研議堅實的法律架構,訂定法制規範。在完成意見調查與系統建置評估過程中,須研議法律架構包括賦予CBDC法償貨幣的明確法源,並制定反洗錢、反資恐、隱私保護、資安防護及爭議責任歸屬等諸多規範,以增強市場對CBDC的信任。

楊金龍強調,推動CBDC是巨大複雜的工程,不只是現金數位化,還涉及支付系統核心,也會影響貨幣政策的執行。目前國際上推動最積極的瑞典,或是在試點的中國大陸也還沒宣布正式發行CBDC時間點。

楊金龍表示,央行最終如果決定推動CBDC,除了必須制定一系列計畫與步驟,循序推進外,並能秉持國際清算銀行(BIS)與主要國家央行共同訂定的3項基本原則「無害」、「共存」及「創新與效率」持續規劃,最重要的是必須跟金融機構一起合作,共同構建完整的CBDC生態體系。(編輯:楊凱翔)111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