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住房團體 告灣區11縣市未遵守州法

YIMBY Law、加州保衛住屋基金 (the California Housing Defense Fund)以及加州人房地產權 (Californias for Homeownership) 三個支持住屋的非牟利法律機構,7日對一些未及時提送「住房要素」 (Housing Element) 的灣區地方政府提出控訴。贊助這三個非牟利機構的單位為加州房地產經紀人公會 (The California Association of Realtors)。

三個支持住屋機構對灣區城市貝維迪 (Belverdere)、柏林甘、庫比蒂諾、德利市 (Daly City)、菲爾法克 (Fairfax) 、瑪蒂尼茲 (Martinez)、巴洛阿圖 (Palo Alto)、比諾爾 (Pinole) 、快樂山(Pleasant Hill)、列治文 (Richmond),以及聖他克拉拉縣府提出控訴,指這些地方政府未能如期於元月31日前呈送「住房要素」 (housing element) 開發藍圖。州府要求加州各地方政府必須於2030年之前開發250萬個住屋單位,各地方政府必須針對州府所訂目標,提出因應開發藍圖。

根據這些支持住屋建設機構,上述城市中,許多不準備採取任何住屋開發建設計畫有些城市通過計畫藍圖,然而沒有呈送給州府社區住屋開發局 (the State Department of Housing and Community Development) 審查。

上述法律訴訟主要用意是強迫地方政府遵守州法規定,開發興建規定住屋數量。如未能達成目的,將強迫採納所謂「建築商補救措施」(the builder’s remedy)。

所謂建築商補救措施即讓開發商於未提出「住房要素」城市可以不遵循地目規畫開發興建民宅,條件是部分住屋必須以可負擔住屋價格銷售。

加州保衛住屋基金 (the California Housing Defense Fund) 公關與發展主任馬格夫納 (Greg Magofna) 說,一般而言,沒有如期呈送住屋要素的地方政府自認為可以逃過州府審查。政府一般而言都是比較保守,如果有什麼重大變動,地方總會出現阻擋變動聲浪。

灣區政府協會 (the Association of Bay Area Governments) 代表古德溫(John Goodwin)說,灣區109個縣政府與市政府中,高達90個地方政府已於元月31日截止日期前呈送住屋要素 (housing element) 初稿給州府。這不是一件小事,因爲州府對住屋法規修改多次,地方政府必須因應州法變動進行政策調整。未來幾個月內,灣區地方政府與州府之間將會展開密切協調,然而倡導住屋團體已對沒有即時呈送住屋要素的公家單位提出訴訟。

Yimby Law 律師狄格斯 (Keith Diggs) 表示,這是全面改變土地使用規則計畫的第一步。

更多世界日報報導
恐遭李斯特菌污染 美東急召回蛋糕、乳酪等400種食品
2023年8項報稅減免 千萬別忽略
舊金山灣區科技業再掀裁員潮 6家科技公司、砍12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