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變第一擊定義要有戰爭準備

(圖/軍聞社)
(圖/軍聞社)

國防部長邱國正在立法院答詢時表示,只要中共軍機、航空器,包括無人機在內飛入我方領空,都算已經發動「第一擊」。結果引起很多「專家們」出來表示「國防部改變第一擊的定義」,也延伸出一些理論及新論述。如果依邱部長的說法,只要中共軍機、航空器、無人機飛入我方領空,都算已經發動「第一擊」,那這代表進入戰爭狀態嗎?擊落了,然後呢?!

「共機只要進入領空就擊落」是國軍從未改變過的戰備規定,也是理所當然的事。把軍機、航空器,甚至無人機進入領空視同「第一擊」,基本上是用詞不夠精準!如果只是軍機進入領空,或軍艦進入領海,依戰備規定擊毀就是了,難道後面接著是共軍的全面犯台?

共軍就算再不濟,也不至於以機、艦進入我領空作為「第一擊」。所以機、艦進入我領空、領海,跟第一擊或第一槍根本是風馬牛不相及。

如果邱部長要重新定義「第一擊」,更嚴謹的是要考慮飛彈飛越台灣上空的情況要不要納入「第一擊」的範圍。還有,針對新定義的第一擊,戰備規定及準則要如何修訂。但如果邱部長默認了只是用詞不夠精準,根本沒有改變第一擊的定義,害專家們過度解讀,那說過也就算了!

「第一擊」通常是指戰爭發動的起始,可能是兩軍對峙時擦槍走火的第一槍,或是發動戰爭的先期作戰。國軍為了避免因擦槍走火而意外引發戰爭,所以對發第一槍、第一炮或第一彈都有很嚴謹的規定,有發生戰爭的疑慮時,會提升開火權責的層級。例如,1996年台海飛彈危機期間,開火權就提升到國防部部長。所以考慮第一擊的狀況通常是在敵方已有發動戰爭的徵候時。當敵方的第一擊出現時就應立即反擊。

如果國防部將共機或無人機進入我領空就視同第一擊是有極大的風險。我們因此要立即進入戰爭狀態,對共軍發動反擊嗎?我們反擊的目標是什麼?如果共軍的無人機進入我領空,甚至本島上空,我們要視同第一擊,那戰爭的主動權不就交到共軍的手上?!飛個無人機來本島上空是最簡單的挑釁。如果這不是戰爭的引信,為什麼要去定義這是第一擊?無論是進入領空或領海,現行的戰備規定都有明確的規定與作為,就是擊毀。

邱部長對「第一擊」的新說法,我相信他只是在答覆立委時為了顯示國防部的決心及魄力,並沒有注意到用詞的精準。立委也沒追問他老百姓最關心的,我們擊落「第一擊」之後,「兩岸戰爭情勢是不是升高了?」。這關係到兩岸戰爭敵意螺旋的升高,國防部若真要改變第一擊的定義,那就應呼籲國人做好戰爭的準備。 (作者為前陸軍副司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