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話殺小英和阿扁 李敖被判無罪

放話殺小英和阿扁 李敖被判無罪

失業多年的清大資工系畢業的男子李敖,因為不滿找不到工作,竟遷怒國家元首,在臉書撂話「殺死小英和小扁,應該也只是無期徒刑吧?」全案新竹地檢署依刑法妨害秩序罪嫌提起公訴。不過新竹地院審理後,認為被告李敖並無煽惑他人犯罪的具體事證,判處被告無罪。(彭清仁報導)

據了解,在清大資工系就讀時原本姓郭的男子,之後更換名字為李敖。檢警調查指出,李敖因對現行政治狀況有所不滿,七月十九日凌晨在臉書網頁以「李敖《山寨版》」之名,張貼「刺殺台灣的撒旦不就革命!」、「如決心要自殺,至少拉個墊背的,拉誰?當然是目前全臺灣最大的惡魔英皇集團首腦」,甚至留言認為殺死小英和小扁,應該也只是無期徒刑吧?新竹市警方在網路巡邏時發現李敖的言論,循線在竹北市將李敖逮捕。

而被告李敖則辯稱,他所說的屬於言論自由,只是要表達反對廢死的想法,並無犯罪之意。然而檢方認為被告所為,是犯刑法公然煽惑他人犯罪的妨害秩序罪嫌,全案提起公訴。新竹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被告李敖的言論都是以「我」,而非「我們」,絲毫未見被告邀集不特定人跟他一起為之,且元首維安規格無隙可趁,「被告單憑一己之力,豈能如願?」因此被告刺殺總統言論,無疑是反對廢死議題的情緒性言論,法官最後判決被告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