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推綠色轉型 環團籲啟動綠電使用與投資責任制

面對美國關稅戰壓力,總統府「國家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昨討論綠色轉型,但環保團體綠色和平認為,行政院加碼產業支持方案補助金額,卻未限縮企業用電,無法解決產業擴張與減碳目標並行的問題,呼籲政府應盡速建立企業綠電使用與投資責任制度。

總統府24日召開「國家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第四次會議,環保團體「綠色和平」肯定政府將綠色金融與綠色轉型列為此次核心議題,但在面對全球減碳浪潮與美國新關稅等挑戰時,政府應給予企業更積極的轉型動力,而非僅是被動滿足企業擴張所需、放任綠電發展持續落後。

綠色和平氣候與能源專案主任忻儀25日受訪指出,面對美國關稅戰的壓力,行政院將產業支持方案補助金額由新台幣880億元加碼至930億元,且對企業用電需求有求必應,卻未設下綠電使用比例門檻與義務,無法解決產業擴張與減碳目標並行的問題。

綠色和平呼籲經濟部盡速啟動企業綠電投資責任制度規劃,納入跨部會推動架構與政策時程,將企業從綠電使用者轉為能源轉型的投資者與風險承擔者。忻儀說:『(原音)那我這邊提到的就是說,希望企業他能夠就是不但只是出錢買綠電,他還要增加他的綠電使用量,以及就是說投入更多的探勘跟基礎建置的這些成本,就是把他們拉進來,不要成為一個消費方,而是責任方,也參與建設的一部分。』

忻儀並指出,經濟部「用電大戶條款」要求契約容量達5,000瓩以上的用電大戶須建置10%再生能源或儲能裝置,但這些企業都透過購買再生能源憑證或繳納代金方式了事,無助於提升台灣的再生能源占比,因此,他們希望企業除了購買政府準備好的電,也應實質並主動參與綠色轉型,以減少對有限綠電資源的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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