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圈#Me Too風暴 何去何從

(圖/本報系資料照)
(圖/本報系資料照)

民進黨連環爆性騷擾事件,引發「政治圈#Me Too」運動。這只是冰山一角,性騷擾事件受害人挺身而出,全民力挺人身安全不容有一絲茍且的聲浪,更值得政治公眾人物警惕再警惕。

這幾年國際社會的「#Me Too」運動,造成許多國家政治界的重大改變,其中美國德州資深共和黨眾議員巴頓,2017年因一張自拍裸照和露骨簡訊曝光,引起美國民眾譁然而宣布退休。事件發生後,眾院議長萊恩宣布,所有眾議員和幕僚要強制上性騷擾和種族歧視防制課程。但台灣呢?

職場性騷擾案件當事人之間常有權力不對等的關係,加害人之所以敢對被害人予取予求,正是因為加害人的優勢位置,利用其指揮監督、支配服從關係,致使被害人為求生存不敢反抗。尤其是政治權勢關係,受害人通常更懼於加害人的政治地位及社會權力優勢選擇噤聲,身心創傷無法想像。

職場性騷擾處理最讓人害怕的就是「先檢討被害人」,這種職場氛圍正是很多被害人不願循申訴途徑的原因,顯示《性別工作平等法》實施逾20年,職場性騷擾防治仍顯不足。

當員工執行職務發生性騷擾情事,雇主有責任避免這類人因性遭遇「職業災害」。雇主必須做到四件事:第一,宣示反性騷擾的政策。第二,教育員工認識性騷擾。第三,設申訴管道讓被害員工得以申訴,並盡其所能保護受害者隱私。第四,發生性騷擾事件,要立即採取有效的糾正、補救措施。

其中第四點最重要也最關鍵,因為雇主是否真的有性平意識並真心保護員工自此即可窺知;換言之,雇主平常喊的是口號抑或是其真正追求的價值理念,在案件發生後雇主的態度即會赤裸裸的無所遁逃。

本次在政治圈發生的性騷擾事件,暴露台灣政治人物「性別敏感度相當有限」,台灣號稱性別平等國家,但是正確觀念建構還有很大落差,至今仍有很多人還是認為性騷擾是小事,或是責怪「碰到事情怎麼不跳車」的歸咎被害人心態。

另一個是「政治界的友善職場建立與員工照顧的價值及觀念仍不足」。因為政治的權力誘惑,以及無論如何應以「大局為重」的思考模式,總覺得提出申訴者就是「Trouble Maker」,因而犧牲女性權益,要求委屈求全。

因此藉由此次台灣版的「政治圈#Me Too」,呼籲各政黨必須重新檢視內部黨公職的性騷擾申訴及懲戒機制是否透明落實,更重要的是進一步要求政治人物接受性別平等及性騷擾防治教育訓練,還給政治領域工作者一個友善的職場。

(作者為華夏社會公益協會理事長、前勞委會主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