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江啟臣:大內宣預備金達553億

【時報-台北電】中央政府111年度總預算,24個行政單位或機關在「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經費」項目編列18.6億元。國民黨立委江啟臣昨天指出,18.6億元指的是帳面上,實際上大內宣預算不只如此,政府各單位營業、非營業基金的行銷費用加起來有553.5億元,這些基金都可以作為媒體宣傳的第二預備金。

立法院今年5月三讀修正通過《預算法》第62條之1條文,政府編列預算於網路媒體等辦理政策宣導及業務宣導,應明確標示其為廣告且揭示辦理或贊助機關、單位名稱,並不得以置入性行銷方式進行。

立法院院會昨天進行「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報告並備質詢。江啟臣先是詢問行政院長蘇貞昌會不會同意置入性行銷?會不會同意你的單位去買新聞?蘇貞昌對此堅定表示「不會」。

江啟臣接著說,今年度的「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項目預算是18.6億元,但政府有很多大小金庫,例如交通部觀光局下的觀光發展基金,110年編列「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475萬,但行銷推廣費高達25.7億元,很多錢都藏在觀光發展基金。

江啟臣表示,行政院並未明文禁止行銷及業務費用不得用於政策宣導,但此舉無異使基金成為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的第二預備金,如此鉅額的大內宣費用,雖不違法,但絕對不合理。

蘇貞昌表示,「聽起來我好像有非常多的錢很好用,但實際上沒這麼好用。」他強調,動支預算的使用都受立法院監督。(新聞來源:中國時報─記者楊孟立/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