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保護吹哨者 檢舉人可再任公職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揭弊者保護法草案,法界人士今天說,戴姓技士因檢舉任職的家畜所集體貪污,卻最快失去公職,若揭弊者保護法施行,像技士情形者,可依法申請再任公職。 以新竹家畜所集體貪污案為例,一名戴姓技士勇敢檢舉自家多人核銷不實發票,詐取金錢用於之後餐敘,因共犯關係,戴男一審被判有罪但免刑,後續他與檢方未上訴而定讞;戴男因「公務人員任用法」失去公職身分,日前他已聲請大法官釋憲救濟,主張其他貪污者可持續任職,檢舉人卻先被免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