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核定續調降汽油、柴油與水泥貨物稅應徵稅額

因應俄烏戰爭情勢影響民生經濟,為確保國內物資充裕,穩定物價,財政部依貨物稅條例第七條與第十條及關稅法第七十一條規定,報奉行政院核定,自七月一日起至九月三十日止繼續機動調降汽油及柴油二項貨物稅應徵稅額,汽油由每公升徵收新臺幣六·八三元調降至四·八三元,降幅二九·三%,柴油由每公升徵收三·九九元調降至二·四九元,降幅三七·六%。

自七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繼續機動調降卜特蘭一型水泥貨物稅應徵稅額,由每公噸三二○元調降至一六○元,降幅五○%;繼續機動調降牛肉、奶粉、奶油及小麥等二十二項關稅稅率,牛肉由每公斤十元調降為五元、烘焙用奶粉由一○%調降至五%、奶油由五%調降至二·五%、無水奶油由八%調降至四%,降幅均為五○%,另小麥由六·五%調降至免稅,降幅一○○%。

財政部提醒,配合本次降稅措施之實施期間,國產汽油、柴油及水泥之適用期間,依貨物稅條例第二條規定,以出廠日為準;其他進口貨物適用期間之認定,依關稅法施行細則第二條規定,進口貨物以其運輸工具進口日為準,又依同細則第六條規定,所稱運輸工具進口日,海運貨物係以船舶抵達本國港口向海關遞送進口艙單之日;空運貨物以飛機抵達本國機場向海關遞送進口艙單之日為適用之準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