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援造成二度傷害會被告? 119車隊長:「這樣做」絕不會有事

汐止區28日發生車禍,一輛千萬超跑疑似因為天雨路滑,自撞路邊電線桿,導致車輛著火,事發當下目擊者連忙跑去將車內的人員拖出。不過,有民眾擔心這樣的行為,是否有被告的可能?對此,119車隊長回應,只要記住1重點,能10000%確定不會有事。

汐止區上周發生死亡車禍,一輛超跑打滑撞上路邊電線桿,有目擊的民眾將行車紀錄器拍到的畫面PO上網,可以看見車禍發生後,有數位熱心的民眾衝上前幫忙,將車內的乘客拉出。不過,這樣的舉動也引發討論,有人擔心「是否會造成乘客二度傷害,而有被告的風險?」

超跑突然起火,路人上前幫忙。(圖/翻攝自郭哲宇 Finn/YouTube)
超跑突然起火,路人上前幫忙。(圖/翻攝自郭哲宇 Finn/YouTube)

對此,PTT上有一名自稱「119車隊長」的網友PO文解釋,指出在法律方面,特別法優於普通法原則,因此依照緊急醫療救護法第14-1條、第14-2條,只要民眾是基於避免緊急危難跟人民救助的出發點,符合該法的構成要件,就能免除刑事跟民事的刑責。

網友指出,因為免除刑事跟民事的刑責,自然連法官的臉都看不到,即便對方要提告,頂多就是移送到檢察官,只要確定沒犯罪嫌疑,就會職權不起訴了。最多只會有個偵查庭,希望協助救援的民眾以證人身分,釐清當天狀況,強調「不會罵你,或是你說不清楚就把你起訴」;並開玩笑表示,只有學電視劇「拿原子筆插肺部救氣胸」,才會有麻煩。

網友進一步說明,若遇到事故卻不知道該如何協助時,只要撥打119,接線端都有護理師跟高級救護員待命,會根據民眾描述的狀況,指導如何協助處置。網友直言「想幫忙又想避免刑責,通過119指導來進行急救,我能10000%確定,你絕對不會被地檢署找麻煩」。

另外,網友也分享自己的經驗,表示自己已經不止一次遇到被家屬嗆「提告」,但自己目前連偵查庭都沒去過。

而文章一出,引發網友大讚,留言表示「希望大家看到需要幫助的人能多伸出援手」、「遇到這種事,普通人要勇敢踏出幫忙不容易,畢竟學校家庭沒教這方面的常識」、「專業給推」、「推宣導正確觀念」。

(封面圖/翻攝自郭哲宇 Finn/YouTu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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