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護車收費 嘉縣暫不跟進
中國時報【呂妍庭╱嘉義報導】 為避免資源被濫用,嘉義市消防救護車收費制今年元旦上路,至7月底已開出11張收費單,且筆筆都繳庫。初步了解,救護車被當服務車狀況確實有減少,但鄰近的嘉義縣經過觀察評估,為避免基層救護人員因認定問題產生困擾,目前不打算跟進。 嘉市開出11張收費單 嘉市消防局去年11月訂定《嘉義市消防救護車收費執行要點》,民眾只是要到醫院複診、門診、檢查等非緊急狀況,或行動不便「非」緊急傷病患,經現場消防人員開具收費告知單,且經醫療委員會審議確認有濫用之實,就可依法收取800元費用。 市消緊急救護科長陳一超表示,11個收費案件都是病患指定到平日固定看診,但非嘉市緊急救護的責任醫院,且病患被告知要收費後,都在期限內繳交,並無拖欠狀況,顯見民眾對合理收費接受度頗高。 民眾願接受合理收費 蘇耀星說,收費是為了抑制濫用,但基本精神還是服務,且每次審議會都會進行滾動式檢討,並不是隨便叫民眾買單,強調收費制推動至今,民眾多數都能配合、接受,尤其800元收費是依照衛生局擬定收費標準最低額度,並不會造成民眾太大困難。 嘉義縣衛生局6月中公告「嘉義縣救護車執行勤務收費標準」草案,並訂立收費標準,縣消防局長黃志榮表示,綜觀已施行收費制的縣市狀況後,換算人力、物力等成本考量,嘉縣還不到推行收費制度的階段,暫不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