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法修法 魔鬼藏細節 社運教師恐遭解聘、失業教師沒轉介...

【苦勞網記者張智琦/台北報導】政院版《教師法》下周一將進入逐條審查,但諸多法條修惡引起各大教師工會抗議,今日(4/26)高教工會偕同多位大學教師召開記者會,直指《教師法》放寬教師解聘條件,將導致參與社運遭起訴判刑的「社會良心教師」也可能橫遭解雇,工會強調將反對修惡到底,呼籲政府應暫緩修法、全面檢討。



行政院及教育部以「淘汰不適任教師」之名推動《教師法》修法,大幅增加教師解聘要件,引起國民教育到大專院校的教師同聲反對,今日高教工會偕同多位教師召開記者會,抨擊政院草案不只處理「不適任教師」,更將損害集體教師權益,恐造成「社會良心教師」失去飯碗、「遭逼退教師」得不到學校輔導介聘,「兼任教師」則依舊沒有工作權保障。

微罪解聘條款 威脅教師發聲和參與社運

台灣土地正義行動聯盟理事長、台科大副教授陳致曉表示,他長期關注都市發展與土地徵收政策,於媒體上投書〈台南恐將淪兩大建商集團禁臠〉一文,而被台南市政府提告加重誹謗,目前在司法訴訟中。若《教師法》第15條新增將「犯罪受一年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確定,且獲宣告緩刑,或受一年未滿有期徒刑之宣告確定」納入解聘要件,而他又不幸遭到司法以微罪薄懲,未來類似他的異議教師將動輒承受工作權剝奪的威脅。

陳致曉強調,大學教師的存在意義就是針砭政府的錯誤方向和濫權,一旦《教師法》修法,教師參與社運或發表異議就可能危及工作權,如此將讓大學教師噤若寒蟬,「這樣台灣跟惡的距離還有多遠?」

高教工會理事長劉梅君表示,中興環工系教授莊秉潔也曾因做研究證實六輕汙染,被台塑提告求償四千多萬,雖然他最後獲不起訴,但《教師法》修法的「微罪解聘條款」,仍可能傷害「社會良心教師」的言論自由和民主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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