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修辦法 校產歸公再延三年 永達退場如「高教亞泥案」 ×狀態訊息

【苦勞網特約記者張宗坤/台北報導】全台第二間退場的私立永達技術學院,至今已停招近三年。按教育部規定,要是退場學校轉型未成功,三年大限一到,校產應立即歸公。高教工會今日(6/22)卻踢爆,教育部處心積慮為永達開脫,原本將在今(2017)年8月到期的三年大限,再度被展延三年,痛批宛如高教「亞洲水泥案」。

高教工會曾於今年5月初,也就是永達退場三年大限的前百日召開記者會,強烈要求教育部應妥善處理永達退場案,不該再放任永達的十億校產繼續握在董事會手中。教育部後來卻對媒體宣稱,基於〈專科以上學校及其分校分部專科部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部設立變更停辦辦法〉(簡稱停辦辦法)第34條規定,高教工會計算期限有錯誤,2020年1月才是真正的大限。

然而,回顧過去三年的新聞報導,包含前技職司司長李彥儀、前技職司副司長王明源都宣稱「若在2017年8月前,永達轉型計畫仍未通過,校產就應清算,優先償還離退教職員欠薪,剩餘部分則歸公」。

那為什麼可以延後三年呢?原來,教育部在今年1月已經秘密修過〈停辦辦法〉,使得永達校產充公大限得以再延3年。記者會上,高教工會直批該次修法並不透明、並未召集利害關係人討論或公開審議,與母法《私校法》、相關法規〈教育部輔導私立大專校院改善及停辦實施原則〉(下稱實施原則)相抵觸,且僅適用於永達一所學校,根本就是「永達條款」。

高教工會辦公室主任陳書涵表示,私立學校的校產並非個人所有,而是來自公共捐贈、學生學雜費,以及教育部的教育補助款。她強調,教育部從2014年起已經給永達三年的機會,這三年間永達校務空轉,重新恢復辦學無望,校產又燒掉了四億元。

全文請見苦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