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公布大專學權調查 隱私權等3項度需加強

學生選課或活動沒因性別、族群、國籍或其他身分有所限制,學校明文保障女性得請生理假等等。教育部委託台師大進行112年公私立大專學權調查,表現最佳的項度就是平等保障,它和學生勞動權益平均符合百分比高達99%,進步最多的是學生獎懲與申訴以及表現自由。

教育部學特司長吳林輝表示,「學生如果辦活動或者辦演講,不用事先跟學校審查,以及學生如果出版他們自己學生的刊物,也不用經過事先審查才能出版。」

民國112年整體學權平均指標符合百分比94.1%,較109年91.7%上升,不過思想、信念及宗教自由、隱私權、學生自治需再加強。

學特司長吳林輝以隱私權為例,比如獎懲公告,有學校直接公布姓名,也有學校仍把學生的所有學習和活動紀錄通知家長。

教育部學特司長吳林輝指出,「譬如他可能會被退學,或是會有涉及到安全的問題,還是要告知家長一些細節,我們是覺得尊重孩子。」

不過台灣學生聯合會認為,調查報告以全面量化普查,只能知道學校有或沒有,沒法分辨制度在校園內的好壞情形。

台學聯秘書長趙元亨表示,「是否有期中停修及預警制度等,我們會想要知道的事情是,例如期中停修制度、可以停修的科目數量之類的,才是會影響學生受教權的關鍵。」

教育部強調,指標達成率未達平均數的學校將列重點輔導,列管追蹤改善,比如部分學校請事假仍需家長出具同意書,已成年學生得自行負責,這部分就會要求學校修訂請假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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