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詐勒索、暴力討債 華男判囚68月上訴被拒

華男程建國(Jianguo Cheng,音譯)涉嫌多次敲詐勒索討債、暴力追債而被捕,保釋後又再次犯案獲刑68個月監禁;日前他上訴至聯邦第二巡迴上訴法院,希望推翻原判獲輕判,5日第二巡迴上訴法院判決維持原判。

根據法庭文件,聯邦移民及海關執法局(ICE)於2015年12月15日,以程建國在2011年犯下的共謀勒索罪為由將其逮捕,並啟動對他的遞解程序;同日,執法機構還分別逮捕了程建國的多個犯罪同夥,以參與敲詐勒索組織為由,將他們控罪。

為了免被遞解,程建國與政府見面提供犯罪同夥的信息;2016年5月23日,他配合合作協定,承認共謀參與敲詐性信貸收債(extortionate collection of credit)罪,曾參與2013年5月與同夥毆打一名受害者追討賭博欠債、致使該受害者重傷住院,並承認另一起追債威脅事件。

認罪後兩周,程建國於2016年6月獲保釋,從移民監獄釋放;但他在保釋期間再次犯罪,2016年11月24日,他辱罵和推撞一名在其案件庭審中作證的證人的母親,並與兩名男子產生肢體衝突,被捕控以三級攻擊罪、三級威脅罪和二級騷擾罪。

另有證據顯示,他在保釋期間還參與非法賭博生意,因此檢方撤銷與他的合作協定,不過程建國並未否認此前的認罪。

這次被捕後,程建國雖然以自己已在移民監獄關押六個月、以及之前與檢方合作為藉口,希望獲得輕判,但被法官否決,最後判處68個月監禁。

之後程建國上訴至第二巡迴法院,認為自己所獲量刑結果不合理,但上訴法院指出,地方法院的量刑已將被告所提出的理由考慮進去,量刑是合理的,因此判定維持地方原判。

更多世界日報報導
拜師(下)
海風吹過休士頓(二七)
當我們聊瑜伽的時候(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