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2021年預算完成編列 公務加前瞻預算達210億

文化部2021年預算已於8月底送達立法院,文化部表示,合計文化部2021年度公務及前瞻基礎建設計畫預算共新台幣210.73億元,未來希望透過以軟帶硬,健全國內藝文產業環境。

文化部3日發布新聞稿指出,文化部主管2021年度公務預算總計編列183.1億元,其中基本運作需求及法律義務支出編列140.23億元,較2020年增加近2億元,公共建設及科技發展計畫分別編列37.73億元、5.14億元。此外,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編列55.61億元(2021年27.63億元、2022年27.98億元)。合計文化部2021年公務及前瞻基礎建設計畫預算共210.73億元。

文化部表示,2021年度於科技與藝術、智慧博物館及國際數位傳播預算共增列13.12億,以鼓勵科技藝術發展與創新,並升級附屬場館3D預演模擬系統,辦理博物館智慧管理及升級等。同時考量台灣防疫有成,於國際能見度提升,文化部期待透過國際數位傳播計畫,讓國際更認識台灣在等各方面的發展。

至於文化部主管2021年公務預算較今年預算減少11.18億,主要是因公共建設計畫較2020年減少12.48億元,減少部分為多項計畫於2020至2021年度完工或已完成主要工程,包含國家電影中心(現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國家攝影文化中心、國立傳統藝術中心高雄傳藝園區、國立台灣美術館、國立台灣博物館鐵道部園區、國立新竹生活美學館等法人、附屬館舍及部分國定古蹟等整建相關計畫,以及國家漫畫博物館因原中台灣電影中心空間不符專業需求正辦理重新選址。

文化部特別說明,空總「台灣當代文化實驗場」因都市計畫尚需協調,且計畫需多方諮詢討論,文化部將儘速與各界充分討論凝聚共識,修正公共建設計畫。至於2021年預算雖未獲行政院核定編列,空總「台灣當代文化實驗場」仍將持續執行2020年受疫情影響暫緩的預算。

此外,有關前瞻基礎建設文化部主管部分包含數位建設及城鄉建設兩項,原僅執行至2020年底,但在文化部極力爭取下,終獲行政院同意核定編列第3期特別預算合計共55.61億元(2021年27.63億元、2022年27.98億元)。

數位建設部分,除續爭取基礎環境建置、國家文化記憶庫計畫外,2021年起,5G釋照費納入前瞻計畫,惟各部會所提計畫經科技會報辦公室審議,核定比率僅約4成,整體核定預算數減列。文化部提送4項計畫,包含兩廳院展演及營運示範場域計畫、博物館創新內容跨域人才培育與場域創新及視覺藝術與表演藝術科技應用、影音場域(含演唱會、Live House)創新應用,以及內容力和技術力業者跨域跨界合作等,合計獲核定預算共4.63億,其中公視所提內容產製計畫獲補助1億元。

文化部強調,公視預算除前瞻計畫補助外,文化部每年依《公共電視法》規定捐贈公視9億元,也協助向行政院爭取並獲核定「2021-2024年社會發展計畫」,2021年獲核定預算4.2億元,合計公視2021年預算共14.24億元,雖較2020年預算減少2.66億,惟2020年因疫情影響之旗艦大戲《勇者系列》(共4420萬元)、《天橋上的魔術師》(共1.55億元)、《斯卡羅》(共1.55億元)及其餘未執行完成之預算等,將於2021年持續執行,未來文化部將持續協助公視爭取相關預算。

在城鄉建設部分,考量該計畫是為支持較大規模之地方文化建設,對持續提升地方文化平權、穩定各項文化建設發展有其重要性,在文化部務實考量及評估下,獲行政院同意編列2021年度預算共23億,以協助後續地方再造歷史現場、老建築保存、博物館與地方文化館發展、美術館及藝文館舍建置、地方文化特色活動等文化建設需求,以及重建台灣藝術史計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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