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輕症3/20起不理賠 產險業鬆口氣

產險公會說,防疫保單3月20日起不再理賠新冠輕症(圖:產險公會官網)
產險公會說,防疫保單3月20日起不再理賠新冠輕症(圖:產險公會官網)

新冠肺炎「輕症免通報隔離政策」,將從3月20日起上路,到時候新冠輕症不再列入法定傳染病。產險公會今天(10日)開會後決定,由於輕症者不再認定屬法定傳染病,因此從3月20日起,保險公司依約不予理賠。產險業者表示,對於防疫險的衝擊,可以說是畫下句點。

產險公會指出,因應今天指揮中心發布的「輕症不通報」,並將修正新冠(Covid-19)的病例定義,經公會防疫險理賠小組研議後,建議如下:

按防疫保險商品契約條款約定,被保險人經醫師診斷確定罹患法定傳染病者,保險公司依約給付確診保險金。因指揮中心已經在今天對外說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病例定義將在3月20日調整,在臨床條件中載明「發燒(≥38°C)或有呼吸道症狀後14日(含)內,出現肺炎需氧氣治療或其他併發症,因而住院(含急診待床)或死亡者。」且須符合檢驗條件後,始為確定病例。

由於新定義未包括輕症,是以新冠輕症已非「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之確定病例,而不屬法定傳染病之範疇,爰自112年3月20日起,若經診斷屬輕症者,依前述疾管署規範,不再認定屬法定傳染病,保險公司依約不予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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