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友善家庭企業最高獎5萬

【記者高金次新北報導】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為獎勵企業辦理友善家庭暨工作平等措施,針對企業提供勞工優於法令的措施提供現金獎勵金,最高給予5萬元!今年更放寛讓30人以下的企業也可申請,自110年3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歡迎符合資格的企業踴躍提出申請。 勞工局長陳瑞嘉表示,去年首次採獎勵的方式,鼓勵企業辦理優於法令的職場友善措施,共有15家企業獲獎,頒發獎勵金35萬元,實際受惠勞工達2538人。今年擴大申請對象資格,只要合法登記的企業,在新北市境內設有營運據點(不需登記設立在新北),有辦理優於法令的友善家庭或工作平等措施,並有新北市勞工實際受惠,即可提出申請,通過審核者,每項措施獎勵1萬元,最高5萬元。希望鼓勵更多企業主動發現勞工的需求,提供相應貼近優於法令的措施,讓更多新北市的勞工朋友,能安心兼顧工作與家庭,讓新北市成為一個幸福友善、安居樂業的城市。 勞工局表示,企業在109年提供勞工優於法令的措施,如增加法定以外的產假、婚假、陪產假天數,或提供有薪家庭照顧假、全薪生理假、有薪陪產假、有薪子女新生入學、畢業典禮假等,或在110年2月底前,因應新冠肺炎防疫需求而有提供友善家庭相關措施者,如有薪的隔離檢疫假、有薪防疫照顧假或其他措施,並有新北市勞工因此受惠,都是獎勵的對象。勞工局期待藉此鼓勵企業提升勞工福利,也照顧勞工健康及家庭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