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消保官為準新人把關消費權益 查核定型化契約

新北愛幸福市集消保官為準新人把關消費權益查核定型化契約僅一家業者不符已改善。(圖:新北法制局提供)
新北愛幸福市集消保官為準新人把關消費權益查核定型化契約僅一家業者不符已改善。(圖:新北法制局提供)

▲新北愛幸福市集消保官為準新人把關消費權益查核定型化契約僅一家業者不符已改善。(圖:新北法制局提供)

提升年輕朋友結婚意願,新北首度集結婚紗、婚攝、飾品、喜餅、禮品等業者,截至今(十五)日在新莊宏匯廣場舉辦「新北愛幸福市集」讓準新人一次買好買齊,為維護消費權益並預防相關消費爭議,法制局消保官至會場查核十二家參展婚紗攝影業者定型化契約,結果僅一家業者不符,已令其改善完成。

消保官溫婉如表示,「婚紗攝影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已自一○九年一月一日生效,為具有強制性法規命令,其重點包括契約審閱期至少三天、定金不得逾契約總金額百分之二十、照片製作瑕疵修補義務、選定樣片及照片著作權歸屬、指定攝影師或造型師變更,以及消費者終止契約時退費規定等,已預先規定婚紗攝影服務發生消費爭議時雙方權利義務關係,對消費者權益已有足夠保障。這次針對愛幸福市集活動對參展十二家婚紗攝影服務業者進行宣導,審查業者使用定型化契約,消保官樂見多數業者早已使用符合規定定型化契約,僅有一家不符規定,目前已完成改正。

溫婉如表示,以往婚紗攝影服務業者多半使用規定極為簡略訂單,鼓勵新人於婚紗展一次給付全額費用,但若消費者事後因故請求終止契約,業者動輒沒收契約總金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費用,是最常見的消費爭議,所幸「婚紗攝影服務定型化契約」已因疫情終止婚紗攝影服務契約案例,因絕大多數業者已使用合乎規定的定型化契約,使消費者都能得到合理退費。消保官提醒新人們如遇消費糾紛,可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網站線上申訴(網址https://appeal.cpc.ey.gov.tw/WWW/step_explanation.aspx)或撥打1950全國消費者服務專線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