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淡水竹圍公保地解編8.16公頃 1.79公頃變公園綠地

淡水(竹圍地區)停7、機1用地預計解編為商業區。   圖:新北市城鄉局提供
淡水(竹圍地區)停7、機1用地預計解編為商業區。 圖:新北市城鄉局提供

[Newtalk新聞] 新北市政府為解決私有公保地問題,積極辦理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淡水(竹圍地區)都市計畫公保地解編案自112年5月26日開始公開展覽30日,預計可解編8.16公頃的公保地,其中有1.79公頃將興闢為公園、綠地、兒童遊樂場等多項公共設施供民眾使用。

竹圍地區都市計畫公保地檢討以多元解編方式辦理,13處公保地以跨區重劃方式辦理開發,其中位於竹林路東側面積約1.89公頃的公7用地解編為住宅區、公園兼兒童遊樂場與綠地;位於八勢路南側的停7、機1用地則解編為商業區。

城鄉局長黃國峰指出,考量都市規劃的整體性與安全性,同時將環境敏感或地形陡峭等不適宜開發的公保地變更為毗鄰保護區。參與跨區市地重劃的地主,經共同負擔各項公共設施用地及供抵繳工程費用等所需土地後,也可取回約55%的可建地。

計畫審議科長許仁成表示,淡水(竹圍地區)都市計畫公保地解編案訂於112年5月26日開始公開展覽30日,並預計於112年6月14日(三)上午10時整於淡水區公所9樓禮堂舉辦說明會,下午2時至5時提供駐點服務,邀請市民朋友共同參與。

另市民朋友可至淡水區公所及城鄉局閱覽都市計畫書圖草案,或至城鄉局網站,選「最新消息」的「都市計畫公告」項目,查詢此計畫案名,就可下載計畫草案電子檔。

新北市已進行19處都市計畫區公設解編作業,其中15處於內政部都委會審議中、4處於新北市都委會審議中,待審竣並公告實施後,將接續啟動公辦市地重劃作業,實質開闢公共設施,民眾亦得分回可建築土地進行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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