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環局查獲樹林電鍍工廠繞流偷排強酸廢水

新北環保局查獲樹林電鍍工廠繞流偷排廢水,初步採樣pH值為3.89屬強酸廢水。(圖:新北環保局提供)
新北環保局查獲樹林電鍍工廠繞流偷排廢水,初步採樣pH值為3.89屬強酸廢水。(圖:新北環保局提供)

▲新北環保局查獲樹林電鍍工廠繞流偷排廢水,初步採樣pH值為3.89屬強酸廢水。(圖:新北環保局提供)

新北環保局接獲民眾陳情,樹林區三俊街巷弄內某電鍍工廠長期非法排放強酸原廢水進入溝渠,導致塔寮坑溪遭受污染,於夜間蹲點埋伏稽查,當場查獲業者利用沉水馬達及塑膠軟管將電鍍廢水排放至廠後水溝,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條之一規定,最高可處新臺幣最高二千萬元以下罰鍰。

環保局表示,一月十四日接獲民眾反映後即派員勘查,因偷排放廢水的時間相當短暫,較難以掌握具體事證,多次現場找尋可疑管路以掌控偷排廢水的時間及頻率,當場查獲經稽查員採樣以快篩試劑檢測發現,疑似有害健康物質反應,業者恐涉及刑責,現已將水樣送驗,若確定有害健康物質濃度超標,將依《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六條移請地檢署偵辦,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環保局強調,針對不肖業者污染環境甚至造成重大環境危害刑事案件,絕無妥協空間,後續仍將加強各河段水污染專案稽查,遏止不法業者偷排廢(污)水污染河川水質,並呼籲業者勿心存僥倖,市民倘發現任何污染請立即撥打1999市政服務專線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