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警搞丟嫌犯300萬名錶竟以50萬和解 段宜康:這件事就是有鬼!

前民進黨立委段宜康。   圖:陳佩君/攝 (資料照片)
前民進黨立委段宜康。 圖:陳佩君/攝 (資料照片)

[新頭殼newtalk] 館長陳之漢在去年8月遭到槍擊,新北市警局刑警大隊查出槍手劉丞浩與竹聯幫寶和會關係密切,對寶和會進行掃蕩,逮捕綽號「小寶」的44歲前會長邵柏傑,而被扣回的證物中,嫌犯小寶擁有高達新台幣300萬的「AP」(愛彼)名錶遭新北刑大搞丟,雙方目前以50萬元和解。對此,前民進黨立委段宜康質疑,檢警對這件事情的處理,他批道大概只能用「包庇」這兩個字來形容。

警方將嫌犯邵柏傑移送至地檢署複訊後,檢方認為24支錶及精品包不屬於不法所得,當場指示發還證物,當嫌犯邵柏傑要取回證物時,才發現其中1支高達市價300萬的名錶不見了。新北市刑大調閱相關監視器時,卻未發現是何時搞丟,對承辦員警等10人測謊皆通過,初步判定為不慎遺失。

段宜康今天在臉書發文質疑,「扣押24隻手錶,偏偏搞丟最貴的那隻!遺失還是被遺失,哪個可能性大,不必有辦案能力和經驗,應該也能判斷吧?這隻錶是愛彼皇家橡樹萬年曆白色陶瓷腕錶,全球限量只有3位數,市價超過3百萬,只會一年比一年貴,而新北市刑大居然能以50萬和解,對外說明的理由是計算折舊率,這是把大家當三歲小朋友騙吧!」

段宜康指出,失主是館長槍擊案的主嫌,重大刑案嫌犯的貴重物品,在辦案警方手上不翼而飛,然後雙方以極不合常情常理的低價「和解」,要怎麼教相信沒有不可告人的「條件」?指揮辦案的檢察官,下令查扣證物的也是檢察官。證物由新北市警方保管,這樣離奇「遺失」證物,檢方沒有責任?檢察官也不必起疑,起碼查查看有什麼內情嗎?

最後段宜康強調,和解的50萬是負責的辦案人員拿出來,還是新北市刑警大隊的公款?段宜康還推測這有可能是一件極可能的凟職、侵佔或竊盜刑案。並且補充他認為這件事就是有鬼!可能涉及警方監守自盜、辦案人員和嫌犯暗盤協議的驚人情節,檢方、新北市政府和警政署居然縱容新北市警局以行政調查和行政懲處,就把這個重大風紀案件混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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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民進黨立委段宜康在臉書上發文質疑檢警   圖:翻攝自段宜康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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