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都更審議措施再升級 效率、品質均提升

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昨(二)日表示,新北市府首重都市更新成效,在申請案量持續倍增的狀況下,最近發布最新加速審議措施,以「審、檢制度分立」、「簡化行政作業」及「落實簽證負責」三大方向檢討,希望新北都更審議效率及品質更升級,也呼應近日內政部次長花敬群提到應提出明確審議規範加強審議效率的課題。

都市更新條例及相關規定規範事業計畫應載明廿三項內容及權利變換計畫應載明廿項內容,致計畫書內容龐雜,往往一本計畫書厚達三公分以上,複雜的案件甚至超過十公分。

為精進都更審議效率,市府邀集公學會研商討論,將計畫書範本轉為定型化形式,除精簡內容外,更落實建築師及地政士等專業簽證制度,同時委由新北市都市更新學會與新北市不動產估價師公會先行檢核書圖與估價文件;未來委員會審議部分,將著重最涉及民眾權益之議題,其餘內容則由實施者團隊詳實檢討,希望提升審議效率及品質。

新北市府自一○八年以來推動一○六專案計畫、建照先行審查機制、台建中心協審機制等措施,不斷精進、滾動檢討,一○八年以前平均審議年期為三點三年、一○八年迄今縮短為一點五年。

後續除依最新審議精進措施再提升審議效率及品質之外,針對實施者不積極辦理的情形也研訂汰劣機制,今年二月修正發布「新北市都市更新案件審查作業要點」,縮短實施者補正期限,同時將審議五年以上案件全數納入列管,如持續不配合修正或拖延情形將予以駁回,不讓地主被消極的實施者耽誤,而讓積極的實施者能協助民眾加速辦理重建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