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開車、騎車滑手機 1-8月有5893件違規

停等紅燈使用手機行為已觸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汽、機車駕駛人分別可處三千及一千元罰鍰。<br /><br />(圖:新北交通事件裁決處提供)
停等紅燈使用手機行為已觸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汽、機車駕駛人分別可處三千及一千元罰鍰。

(圖:新北交通事件裁決處提供)

▲停等紅燈使用手機行為已觸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汽、機車駕駛人分別可處三千及一千元罰鍰。

(圖:新北交通事件裁決處提供)

現代人手機不離身,不少民眾開車、騎車遇到等紅燈秒數較長就會拿出手機滑訊息、看留言,但這樣的行為已觸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汽、機車駕駛人分別可處三千元及一千元罰鍰。新北交通事件裁決處昨(十七)日提醒不論開車、騎車應隨時保持警覺、注意路況,就算是停等紅燈如有查看手機訊息或地圖需求,務必找合適位置停車,將車輛確實熄火再使用手機,以確保行車安全。

交通裁決處長李忠台指出,日前有一名駕駛人開車等紅燈時滑手機,遭警方攔查舉發,該駕駛人主張當時車輛為靜止,並非行駛狀態,而且只是使用手機看一下訊息,並沒有打電話,認為遭開罰單不合理,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案經法官檢視相關證據,指出處罰條例第31之1條所稱「於行駛道路時」是指車輛使用道路行駛的動態情形,停等紅燈僅是暫時停止,變換成綠燈時就應前行,仍屬行駛的狀態,因此判決駕駛人敗訴。李忠台表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之1條「駕駛人於行駛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進行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安全駕駛之行為」,汽、機車駕駛人分別可處三千元及一千元罰鍰,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統計,今年一至八月就有五八九三件違規案件。

裁決處提醒不論開車、騎車都應隨時保持警覺、注意路況,就算停等紅燈也不例外,如有查看手機訊息或地圖需求,務必找合適的位置停車,將車輛確實熄火再使用手機,以確保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