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電價公式 公開說明會周一登場

工商時報【陳鷖人╱台北報導】 新版電價公式草案即將出爐,經濟部能源局即將於周一(24日)舉辦新版電價計算公式公開說明會,最快8月上旬預告新版公式,10上旬可正式出爐。據了解,新公式將會有增設「地板」-每次跌幅不超過3%、核四成本不納入此次電價公式、及允許台電透過電價反應災損等3大亮點。 能源局先前公告24日舉辦公用售電業電價計算公式公開說明會,能源局局長林全能表示,說明會後會再統整各界意見,最快8月上旬可將新公式草案送電價費率審議會審核並預告,預告60日後正式公告定案。 林全能表示,新版電價公式傾向維持每年4月、10月調整電價頻率,每次電價漲跌,調幅不超過3%,每年調幅不超過6%,由目前累積約857億元的電價穩定基金調節。 2015年施行的舊版電價公式在去年底到期,目前電價調整處於「空窗期」。能源局電力組組長吳志偉表示,新電價公式配合今年1月通過的電業法新法,將發電、輸電、售電業分開計算,成本加上合理利潤為應收電費。吳志偉表示,投資報酬率上限設定為3%至5%,有累積虧損時上限5%;無累積虧損上限3%。 值得注意的是,因為國際燃料價格上漲,加上核能發電量減少,台電調度燃油、燃天然氣機組填補供電缺額,發電成本上升,今年上半年台電已虧損近71億元,下半年國際燃料價格也不樂觀。 對此,吳志偉表示,要等新公式出爐後,台電才能依此調整電價、反映成本,會盡力趕在台電10月電價調整前完成新版公式。台電會計處處長吳永城則指出,夏季電價費率較高,可彌補部分上半年虧損,若新版電價公式如期出爐,是否調漲電價取決於國際燃料價格。林全能表示,屆時若台電評估需調漲電價,會依照330度以下基本用電不漲的政策方向。 另外,核四停建的資產損失攤提,將不會納入此次電價公式。林全能指出,目前台電還在規劃核四停建後續處理方案,在台電確定最終處置方案前,不會將核四納入電價公式提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