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棒球場遭不當影射 市府:不排除提告

新竹市府發言人楊汶璇今(13)天表示,新竹棒球場工程依規公開招標、公正評選,一切符合政府採購法規定,市府也全力配合檢調調查。對於特定媒體捕風捉影的不當影射,楊汶璇表示,已請律師持續蒐集證據。

市府強調,棒球場於7月18日完成點交予龍來球場公司,主要項目完成後皆經查驗、測試,並請球團、中職進行場勘與修正,多方確定場地狀態後,才開始使用。味全龍球團7月24日聲明也指出,「根據中職聯盟規章第九章第25條,各比賽之場地是否符合標準 ,均需由聯盟認定。」

市府說明,新竹市立棒球場點交營運合法合規。依《建築法》第70條規定,主要構造、室內隔間及建築物主要設備等與設計圖樣相符者,發給使用執照。次依《新竹市政府核發建築物使用執照執行要點》,棒球場經法定監造建築師及專任工程人員簽證,並經抽驗,符合法令規定,已於今年5月完成使用執照法定程序。

配合各區域與機電相關項目測試需求,市府在5月取得使用執照後,隨即安排各項目測試,包含5月14日排水測試、6月13日啟動機電設備試運轉、7月15日場地壓力測試賽,以及中職賽務相關部門第二次會勘後進行項目微調,比賽依中職規章辦理。

市府說明,為利棒球場整建事宜,市府105年以3.5億元為基礎進行本案興整建工程委託專案管理(含監造)技術服務案。106年因計畫審查過程,考量職業球賽所需相關硬體工程、體育署交付需爭取中華職棒第五隊成立之任務、地下停車場與設施,故所需經費調整為8.25億元。

市府指出,棒球場工程經7次流標,後續採減項發包策略,第8次發包於108年決標後,加入外野結構補強、大螢幕、高桅燈等項目,故本案工程經費調整為11.3億元(不含間接工程費,包含間接工程費等為11.9億),變更經費並未超過總經費之5成,合於採購法規定。
 
楊汶璇強調,公共工程的建設過程集合公務同仁、建築師、廠商等多方的溝通協力,更感謝市民的支持及配合;對於不實的內容,姑且不臆測是否別有居心或企圖影響選舉,但公共建設絕非特定媒體刻意剪貼拼湊、捕風捉影的文字遊戲。

責任編輯/陳耿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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