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2原民半夜赴苗栗打獵 自製獵槍未申報最重罰2萬
苗栗縣南庄鄉山區半夜傳出槍響,民眾被槍聲嚇到報案。警方趕抵現場,查獲2名從新竹騎機車到南庄打獵的原住民,由於2人使用的自製獵槍都沒有申請執照,警方將2把獵槍查扣,依槍砲彈藥刀械管理條例報請苗栗縣政府裁罰,最高可處2萬元罰鍰。
苗栗縣頭份警分局10日晚間10點多接獲民眾通報,指稱南庄鄉苗21線12.5公里處傳出槍響。警方立即指派執行巡邏勤務的南庄分駐出所副所長邱宏仁和警員謝裕琮前往。
員警趕抵現場,設籍新竹縣的22歲許姓和19歲江姓原住民。2人晚間騎機車從新竹縣南下至苗栗縣南庄鄉山區打獵,2人向警方坦承持有之長槍均是自製獵槍,並未向警察機關申請執照。
警方表示,原住民持有獵槍應依規定申請許可並注意用槍安全,未依規定申請而持有或使用,將依槍砲彈藥刀械管理條例第20條之規定,可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之罰鍰。(彭清仁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