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側寫-宏達電的好 谷歌最知道

工商時報【工商時報╱吳筱雯】 宏達電Google合作,可回溯到2008年前,當時蘋果第一支iPhone剛問世、售價499美元,稱得上是僅次於Vertu、全球第二貴的手機。而微軟智慧型手機作業系統則是授權費過高,又無法客製化。 至於Google,買下Andy Rubin成立、專注發展智慧型手機作業系統的Android之後,由於Android的開放性、免授權費合宜都正中宏達電下懷,Google也需要一個技術實力夠強到能夠打造展示Android硬體的合作夥伴,宏達電、Google因而開始合作,雙方在2008年推出全球第一支Android手機Dream╱G1,2010年推出Google與手機品牌業者聯名的第一代旗艦智慧型手機Nexus。 其後Google的Nexus系列雖然琵琶別抱,分別與三星、LG、華為等品牌聯名合作,不過宏達電與Google情誼沒有斷,甚至在宏達電被蘋果在美國ITC控告侵權時,Google為了助宏達電一臂之力,曾「出借」旗下專利供宏達電使用,即便因作法不當而被美國ITC行政法官識破,以至於Google的一片心意沒有派上用場,不過仍能看出雙方的好交情。 當Google決定以自有品牌推出旗艦智慧型手機Pixel系列,Google第一個想到可幫忙代工的還是宏達電,去年與今年連兩代Pixel都由宏達電操刀,尤其Pixel雖然號稱全部由Google設計、宏達電只是代工,但相機的高速快門、今年Pixel壓力感應邊框,還是能看出濃濃的宏達電風味。 經過近10年「愛情長跑」,雙方即將在今天宣布修成正果,比起消費者對宏達電的愛可能早已不再,但宏達電的好、果然還是只有Google最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