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透視-問題丟回給居民 要公部門何用

中國時報【謝佳潾】 環境維護的責任若只落在人民身上,要政府幹嘛?東港共和新村自救會會長王立皓近年來向環保局檢舉無數亂丟垃圾案件,從架攝影機到監視器,無不使出渾身解數要抓出丟垃圾的人,不料卻頻頻換來車牌號碼不清晰、無從告發的回應,令人質疑「送上門的證據,環保局也沒法辦?」 王立皓說,2006年他開始自架家用攝影機「抓人」,但效果並不佳,因為不可能一天24小時都處在同一個點守株待兔,但因環保局需要民眾拍到丟垃圾的人,才能對其告發,所以只好認命的做,直到去年在友人的資助下,才有經費在靠近東隆國小的L型小巷道架設監視器時時逮人。 然而,監視器只有1台,沒有監視器的巷道依舊難逃變成垃圾場的宿命。更令人生氣的是,當王立皓拍到偷倒垃圾騎乘的機車號碼牌時,竟換來環保局一句「車牌不清楚,無從告發」,他納悶,警方都能透過不清晰的車牌找到小偷,環保局為何不能? 環保局的答覆,不禁令人感到,難道公部門都是被動等案件上門,而不是主動進行稽查,且甚至連送上門的證據也要挑剔,卸責民眾拍的不清楚?政府部門應該是替民眾解決問題,而不是又將問題丟回給民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