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透視》打破各擁金庫 才能有台版淡馬錫
賴清德總統首提主權基金,讓這項討論多年的政策有明確方向。事實上,台灣成立主權基金只是有實無名,因台灣不缺資金、也不缺性質接近的「類主權基金」,只是關鍵在於有無獨立法源、有無專責機構管理,這是為了防範弊端,否則就只是多個「綠金庫」罷了。
早在馬政府時期,台灣就有仿效新加坡成立淡馬錫的構想,要發展主權基金,但這麼多年過去,始終卡在錢怎麼來、誰來管錢等細節喬不攏,更現實的則是,淡馬錫雖是由新加坡政府出資成立,但有民營企業的彈性,經理人薪資也相當驚人,在台灣很難被接受。
台灣雖然沒有淡馬錫,但與主權基金相似的基金從沒少過,最接近的就是勞保基金、勞退基金、退撫基金及郵政資金等四大基金,國外作法是大一統,集中火力由專人管理,但在台灣就面臨「我的錢不給你用」的現實,因為各部會各擁基金,也不想別人插手。
對政府來說,成立主權基金從來就不是要不要、而是能不能的問題,講直接點,如果賴總統登高一呼,可將四大基金「四合一」,現成的財源就在那裡,只要立專法、成立專責管理機構統籌即可,問題就在於,有沒有能耐打破四大基金門戶之見,願意「繳械」。
更何況,如果真的要比錢多,台灣不可能跟產油國,甚至中國大陸相比,就算要跟新加坡比也很吃力,規模不如人情況下,就應該更講求效率。然在台灣的現實框架中,不要爆弊案就不錯了,很少人在要求報酬率,但如果只是創造個類四大基金,那也大可不必。
央行提出仿「星韓模式」的作法,講白點就是鄰國有成功且可行前例,台灣要成立主權基金的話,照著做就好,但台灣若無法克服各部會想把金脈握在手上、各自為政格局,主權基金充其量就是個假議題,缺乏防弊機制更恐衍生弊案,更遑論成為「台版淡馬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