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瑕疵漏水? 住戶求償不成
台中一位黃先生,幾個月前發現家裡的水費暴增100多度,他請工人來抓漏,挖開廚房後發現,原來是自來水管破了一個大洞,黃先生認為是建商的疏失,因此向建商求償,但建商認為早已經過了保固期不予理賠,氣得黃先生向消保官申訴。
挖開廚房地板,白鐵的自來水管破了一個大洞,上面還包著止漏的塑鋼土,黃先生說,這證明當初蓋房子時,建商早就知道施工有瑕疵。
黃先生說,十幾年來他的水費特別貴,每個月都上千元,去年年底突然水壓不足,但水費卻高得嚇人,經過3次開挖後,終於找到漏水的水管,但是建設公司卻不認帳。
黃先生氣得向消保官申訴,消保官認為,只要能證明水管破洞是建商施工不慎所造成,建設公司就應該要負起賠償責任,黃先生說他前後開挖,加上多出的水費,大約花了十幾萬,既然協商沒有結果,最後只好跟建設公司對簿公堂。(民視新聞李坤錫、余壽生台中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