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16日立院公布四年期國防總檢討

(軍聞社記者吳柏毅臺北15日電)國防部依據國防法第31條規定,將於3月16日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106年《四年期國防總檢討》。本次為第3次公布,本版主要將總統的國防理念,體現於具體的政策與戰略規劃中,指導未來的國防施政及建軍備戰工作,同時也象徵我國以4年為週期的國防檢討已成常態,對國防事務透明化、凝聚全民國防意識,均具有重大意義。

106年《四年期國防總檢討》編纂架構,區分「戰略環境」、「戰略指導」、「戰力整建」、「國防改革」、「國防產業」、「護民行動」及「友盟合作」等7章,首先前瞻我國未來面臨的戰略環境,策定「防衛國家安全」、「建制專業國軍」、「落實國防自主」、「維護人民福祉」及「促進區域穩定」5項國防戰略目標,並以專章闡述達成途徑與作法。另提出「防衛固守、重層嚇阻」軍事戰略、以航太、船艦及資安三大領域為核心的國防產業發展策略,以及強化資電作戰、精進武獲管理、提升軍人形象、落實軍人袍澤照顧等多項國防要務。

國防部指出,本次編纂《四年期國防總檢討》,係國軍面對錯綜複雜的戰略環境演變,因應未來諸多安全挑戰的前瞻規劃與改革方向。國軍將持續精益求精,建立堅實國防武力,確保臺海和平穩定及國家永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