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館馬桶產子任其溺斃 女子涉殺嬰遭訴

(中央社記者趙麗妍台中16日電)39歲劉姓女子今年4月在台中某旅館的馬桶產下男嬰後,卻任其溺斃,劉女到案除否認產子,還辯稱自己是處女,但經比對兩者DNA相符,台中地檢署今天依母親殺嬰罪將她起訴。

台中地檢署起訴書指出,106年4月,劉姓女子和陳姓男子(以假名登記)到台中中區某旅館入住,陳姓男子在4小時後先行離去,當天下午4時劉女離開旅館後,清潔人員發現床單沾有血跡,馬桶內浸泡一具男嬰屍體,報警處理。

劉女到案時表示,自己從未有過性行為,當天經期來,可能是經血過多,才會去沾到棉被,否認懷孕、產嬰。

陳男表示,他看劉女身體虛弱又獨自在街上徘徊,主動關心,還買東西給她吃,帶她到旅館登記入住,但兩人在房間內什麼都沒做,坦承是用假名登記入住。

檢方比對劉女、男嬰DNA相符,認定劉女出現下腹疼痛症狀,明知即將生產,卻未前往醫院,反而在旅館馬桶上生產,讓男嬰掉進馬桶後溺斃,依母親於生產或甫生產後殺害子女罪起訴劉女。106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