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媒爆江宏傑訴離福原愛「態度逆轉原因」 業界人士揭內幕

江宏傑、福原愛。(圖/翻攝IG)

記者林政平/綜合報導

江宏傑和福原愛婚變一事持續延燒,日前男方正式向高雄法院訴請離婚,女方接著發出聲明「謝謝江先生提供一個協議的場合。」證實4年多的婚姻已走不下去,日週刊29日也引述一個匿名藝能界人士的話推測,江宏傑下定離婚的原因,是考慮到巨額的違約金。

根據日本雜誌《FRIDAY》報導,離婚官司對福原愛很不利,因為小愛被拍到和橫濱男約會的照片,難以舉證自己「沒有不倫」,江宏傑變成了受害者。而兩人以甜蜜夫妻的優良形象接下不到少廣告,但女方的不倫疑雲可能會被廠商要求賠償,有別於日本,台灣這邊可能會被求償2億日幣(約5千萬新台幣),這並非他一個人能承擔的金額,匿名人士推測他是考慮到這個問題,才決定訴請離婚,讓福原愛擔起這筆賠償金。

該報導還指出,福原愛不但可能得負擔賠償金,還有可能失去小孩的扶養權,有鑑於她現在把一對兒女留在台灣,由江家照顧,她則獨自回到日本,年邁的母親才接著返日,而且是由哥哥照顧,法官可能將孩子的扶養權判給江宏傑。

日媒表示福原愛很難舉證自己「沒有不倫」。(圖/翻攝自IG、日媒《女性SEVEN》)
日媒表示福原愛很難舉證自己「沒有不倫」。(圖/翻攝自IG、日媒《女性SEV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