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人在台灣用50萬存款打拚,接翻譯到深夜只為實現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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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佐藤峻 / 換日線專欄

嗨,大家好,我是 applemint 的代表佐藤,applemint 是我在台灣創立的數位行銷公司。

託台灣大家的福,在 2020 年 8 月的現在,我們即將邁入第 4 個年頭。在此特地將這篇在公司創立第一年尾聲時所寫的文章拿出來,翻譯成中文與大家分享。

當時在短短的一年之間,發生了各式各樣的事情。而我也持續地過著分不清私人與工作界線的生活,直到最近才終於平靜了一些。

希望以下的經驗,能對想在台灣創業的外國人有所幫助,也希望給有志創業的台灣朋友們一些參考:

一、創立公司要先過三關(2017 年 8-9 月)

在創業還不到 2 個月的期間,主要面對的是「公司的代表」與「資金」 這兩個課題:

第一關:「公司代表」選外國人或台灣人?

「既然在台灣創業,那台灣人作為公司代表,應該比較容易推動各項事務進行吧!」我和我的創業夥伴一開始都抱持著同樣的看法,因此我們就決定以我的台灣人夥伴做為公司代表──但最終,卻是我成為了公司代表。為什麼呢?

其實,比起「是我要創業當然由我來當代表」這種理所當然的理由,公司經營中的「薪資」才是重點:

在台灣,因為我是「外國籍專業人員」,因此為了要符合台灣的「聘僱外國籍專業人員」相關規定。我的薪資必須「不得低於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行職業別薪資調查最新一期之工業及服務業專技人員每人月平均薪資⋯⋯」──簡單來說,按照當時我們產業的平均薪資,這家一開始只有兩個人的公司,必須每月付我 48,000 元薪水 (約 17 萬日圓)。

同時,由於台灣還有「公司代表人的『投保薪資』不得低於 34,800 元且不得低於其他員工的最高投保薪資」這個規定,如此一來,若由我的夥伴擔任公司代表,薪資就必須再高於 48,000 元左右,也會造成明明才剛創業、沒有什麼存款的兩人,突然之間加起來每個月就要付約新台幣 100,000 元(日幣約 35 萬円)薪資的囧境。也可能造成「明明登記的代表人是台灣夥伴,但實際做決策的人是卻是我」這種混亂的狀況。為了避免這些狀況發生,最終決定由我作為公司代表。

因為如果由我(外國人)來當公司代表(老闆)的話,薪酬就可以由「董事會」(也就是我和我的創業夥伴)議定,並且以公司代表人的最低投保薪資 34,800 元做為我的薪資。

第二關:雇用「外國專業白領」需要多少錢?

那至於為什麼(我當員工的話薪水必須)是 48,000 元(現為 47,971 元)新台幣以上呢?

按照台灣政府內政部移民署的「常見問答」答案如下:

一、政府為保障國人就業機會,同時為避免雇主以假白領(專門性、技術性工作人員)之名義引進藍領外國人力,遂明定雇主聘僱白領外國人薪資限制。

二、聘僱外國人薪資不得低於「47971」:依據「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六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第八條規定,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專門性技術性工作,其薪資不得低於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行職業別薪資調查最新一期之工業及服務業專技人員每人月平均薪資,該薪資標準係為國內專技人員月平均薪資〈目前為新台幣 47,971 元〉,即雇主有聘僱外國人之需要,其薪資自不得低於該項標準。

※例外:現在如果是從台灣的大學畢業的日本人的話,約 38,000 元也可以被雇用的樣子。

第三關:「資本額」從哪裡來?

外國人要在台灣創業的話,「資金」是一大重點,而這些資金是從何而來,更是關鍵。

因為前面所說的理由,我擔任公司「名符其實的代表人」,但我是外國人,所以下一階段的課題就隨之而來──

簡單來說,外國人(我)若要在台灣創業(擔任新創公司代表人),通常海外資金就是必須的。(因為外國人公司代表=外資=海外資金=公司資本額要從海外進來)

若以外資身份在台灣創業的話,最低資本額為新台幣 50 萬元(約日幣 175 萬円),但其實也有例外:如果在台灣有就業經驗,以就業時賺到的薪資作為創業資金的話,資本額 50 萬就不需要是「海外資金」,全部都以台灣國內的資金支付就行了。(2017 年 9 月資料)

而我剛好在創業之前,有在台灣就業的經驗,當時的合計薪資本來就有預定成為我的資本額之一,也因為如此,在台灣的所得稅納稅證明內,有「獲得OO萬元的薪資收入並繳納OO稅金」這樣的證明,就不需要「海外資金」了。

簡單來說,如果在台灣有所得薪資 50 萬元以上的所得稅納稅證明的話,就算是外國人也能夠「在台灣」達成資本額募集。

※另外請注意薪資明細表或存摺資料沒有辦法做為納稅證明的喔!

如果正在閱讀這篇文章的你現在在日本(或其他國家),並且不是台灣人,那麼將來有興趣前往台灣創業的話,首先要來台灣開公司帳戶,並從日本(或其他國家)的銀行將資金轉入台灣的公司帳戶,才會被認定為「外資」──這點是非常重要的。

題外話

至於「可以把一部分的資本當作公司的現金使用嗎?」「公司可以直接使用資本金嗎?」⋯⋯等,也是我常被問到的問題。依我們的實務經驗來說,直接將資本作為公司現金使用,是沒有問題的。而且,相當幸運的是,我在台灣要創業時,被泰國友人引薦了一位會計師,熟知許多外國人在台創業的相關法規,也獲得這位會計師大力協助,讓創業一事順利發展。

二、決定創業內容,用副業養創業(2017年 10 -11 月)

在正式決定創業前,天馬行空地思考到底要創「什麼」業的時光,回想起來其實蠻享受的。早年我真的有想過「解決廢棄蔬菜」、「改善日本鄉村的人口流失問題」⋯⋯等各種議題──也不是說這些議題不好,因為我確實有過從事農業的經驗,那時看到被丟棄的 C 級蔬菜,也曾想過是否有更好的處理方法?

但在正式決定離開職場投入創業後,就完全是另外一回事了:因為若打算募資,遇到潛在投資人問:「為什麼這樣的問題,非得由你這家公司解決不可?」時,創業者必須立即清楚且有自信地回答出來。

因此,我們最終決定先從眼前自己可以解決的問題、提供顧客價值的服務開始,之後再開始自己想做的事情也不遲。

之前在台灣工作時,我就注意到許多網路商店的商品購買率(CVR)很低的問題:無論怎麼打廣告,都無法與購買產生連結。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我跟夥伴針對網頁的異常狀況進行分析研究,並以「協助陷入瓶頸的顧客提升網站購買率」作為我們的創業核心,開始行動。

但是這樣的創業內容,卻無法順利發展⋯⋯。

從我們的經驗來看,台灣的網路商店最大的問題就是低購買率(CVR),而通常原因都與網站的設計和購買流程有關。在這樣的結論下,我們常對潛在客戶說「只要改善網站設計,購買率就會上升!」並推銷我們的服務,卻似乎毫無吸引力。

因為這樣下去真的不是辦法,所以我們開始重新思考客戶的痛點,和我們「可以販售的東西」。

結果發現,讓顧客感到棘手的,不僅僅只是自己的網站而已,而是包含廣告和廣告操作的「數位行銷」。因此,我們調整策略,針對這些問題點提出一個概括性的解決策略。首先,我用簡單明瞭的方式將服務區分為三個項目。

  1. 網頁製作

  2. 廣告投放

  3. SEO 現況分析

接著用「成長駭客」這種不是很容易理解的詞彙,搭配簡單的「網頁行銷」、「數位行銷」、「數位廣告投放」、「搜尋排名改善」來做說明。漸漸地,網頁製作、 SEO 或廣告投放的案子一個個進來了。

然而,案子完成後立刻給予報酬的顧客畢竟不多,為了能夠繼續生存下去,我們也接了不少報酬單價高的日翻英、英翻日的案子。曾經有一個月只靠翻譯就賺進了約新台幣 10 萬元(日幣約 35 萬円)。

但那時「用副業養創業」,大約有整整 3 個禮拜,每天花 6 小時在翻譯上,廣告行銷的工作反而都堆到翻譯結束後的假日時段,真的超累⋯⋯,我決定再也不想做這種事了(泣)⋯⋯。

※本文由換日線網站授權刊載,原標題為《 一個日本人在台灣的創業實錄:用 50 萬存款匍匐前進,接翻譯到深夜也要實現的夢想》,未經同意禁止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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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佐藤峻(leo sato),畢業於國際基督教大學 (ICU) 。而後在台灣農場展開每月 3000 元的生活,並在同時透過影片自學中文。回國後於日本半導體大企業就職。2015 年於政大修習 MBA 並以交換學生前往國立新加坡大學進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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