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皇明仁「生前退位」的弦外之音

作者:何思慎(輔仁大學日文系教授暨日本研究中心主任)

去歲8月8日,日皇明仁公開表達「生前退位」之意,安倍內閣為回應天皇請求和考量年歲已高的天皇體力逐漸難以承擔「國事行為」,安倍首相決意啟動相關法制的準備;如果不修改《皇室典範》,那就必須訂定僅適用明仁天皇退位的「特別法」。

《皇室典範》修法之舉看似一勞永逸,但亦存在較多不可控的變數。小泉內閣以來,日本社會即存在恢復近世之前,女系皇族可即位為天皇之傳統的聲音,小泉首相任內更積極促動修訂《皇室典範》,惟此議遭日本保守派反對,渠等認為此將「催生母系天皇,長久傳承下來的父系血統將斷絕」。

遲至今日,在日本保守派的堅持下,仍無法實現《皇室典範》的相關修法。此次,日本保守派更深怕若為明仁天皇「生前退位」,開啟《皇室典範》修法的潘朵拉盒子,將存在女系皇族繼承皇統入法的風險,遂傾向於支持以「特別法」方式回應明仁天皇的「生前退位」請求。此外,修《皇室典範》亦將為此後歷代天皇「生前退位」備齊法源,永久制度化,徒增此後天皇「生前退位」的壓力,使皇位繼承橫生枝節。

因此,安倍內閣決意以僅限當今一代天皇的特別法因應,著手準備2018年(平成30年)12月23日天皇壽辰退位,德仁皇太子於即日或翌日即位,待翌年的2019年1月1日改元,啟用新年號。

戰後《日本憲法》明訂天皇的地位「基於國民的總意志」,禁止依據天皇意願發動立法的行為。因此,內閣立法提案中,將避免以天皇退位意願為條件,而是依國會的綜合判斷為依歸,作為例外應對措施,允許退位之立法過程,以免招致違憲質疑。

再者,明仁天皇退位後,將依「特別法」授與「上皇」的稱號,但不同於日本歷史中,「上皇」常於皇室及貴族間的政爭起關鍵作用,涉入朝政,未來「上皇」仍將服膺戰後憲法將天皇作為「象徵」地位之精神,不具政治角色。登基近三十載的明仁天皇始終謹守分際,退位後,毫無懸念,將維持「象徵」地位,不對政治發言,而無歷史中「上皇」干政的「院政」復辟之虞。

德仁皇太子即位為126代天皇後,須擇立新皇位繼承人,受限《皇室典範》,其愛女敬宮愛子無法成為儲君。日本立皇儲原則為「父死子繼,兄終弟及」,據此明仁天皇次子秋筱宫親王將成皇位第一繼承人,再現日本歷史中的「皇太弟」稱號於皇室制度,而此亦意味秋筱宫文仁的獨子悠仁親王未來可望繼為皇儲。因此,日本皇祚暫無後繼無人之憂。

然而,日本皇室男丁凋零為不爭事實,《皇室典範》中,規定皇室之女系(內親王)與平民通婚即須脫離皇籍的制度若不調整,日本皇室之存續恐面臨挑戰,《皇室典範》及《皇統譜令》未來仍存在檢討之必要,以維持天皇制之永續。此或許亦為明仁天皇向日本國民發出「生前退位」之「個人想法」的另一層意義。

明仁天皇「生前退位」不致牽動戰後日本憲法「象徵天皇」的改弦更張,但突顯戰後日本天皇不再具神格化的「現人神」地位後,在法律上成為「人」的天皇如何在老後,實現有尊嚴退位的人權問題。因此安倍晉三在思考日本修憲議題時,如何擺正內閣制中天皇與政治的關係實為另道重要課題,此或許為日皇明仁「生前退位」的弦外之音,也是日本朝野在思考「生前退位」法制化時須關注的重點。

(本文於中央廣播電臺名家觀點節目播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