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開始擴大限塑,14類管制對象要注意!

環保署從民國91年開始推動塑膠袋減量措施,規定公部門、公私立學校、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量販店、超級市場、連鎖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為七大類管制對象,購物用塑膠袋須由消費者付費取得。

 

而不久前環保署公告修正「購物用塑膠袋限制使用對象、實施方式及實施日期」,新增藥粧店/美粧店/藥局、醫療器材行、家電攝影/資訊/通訊設備零售業、書籍及文具零售業、洗衣店、飲料店、西點麵包店等7大類管制對象,皆不得免費提供購物用塑膠袋,管制對象共計14類,約10萬家業者,此規定將在明年元旦起實施。

 

未來民眾到書店、手搖飲料店和藥妝店購物的時候,店家都不能再免費提供購物用塑膠袋,這樣推行下去,預估每年能減少約15億個購物用塑膠袋,根據《TVBS新聞網》,環保署廢棄物管理處處長賴瑩瑩建議,飲料店可以將飲料送到後就把塑膠袋收回、重複使用,但只要拿袋子給顧客,就應該要收費。

 

 

除了有14類管制對象之外,環保署也取消了購物用塑膠袋厚度的管制,不管是厚袋、薄袋都不可以免費提供給消費者,而購物用塑膠袋的付費金額則由業者自行訂定。

 

根據聯合國統計,全球每一分鐘就有一卡車的塑膠廢棄物被倒入海洋,預計在2050年,海洋裡的塑膠將會和魚類一樣多,持續下去就會影響食物鏈,最終讓人類自食惡果。

 

日前環保署開始推廣「無痛減塑」,確實實行生活減廢3招「自備、重複、少用」,希望能讓環保概念走入民眾的日常生活。 

 

(首圖為示意圖 取自pixabay;內圖取自環保署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