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1起24種場所上班須打完兩劑新冠疫苗 陳時中:其他場域近期公布

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的最新統計資料,目前全台灣已接種1劑新冠肺炎(或稱COVID-19、武漢肺炎)疫苗涵蓋率78.15%、第2劑則達60.33%。為迎戰可能出現的Omicron病毒疫情,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已宣布,即日起接種新冠疫苗滿5個月就可打第3劑,目前第3劑疫苗接種對象為第1至3類人員優先。另外指揮中心也宣布,教育部、經濟部、勞動部管轄的24種場域工作者,自明(2022)年1月1日起,需完整接種疫苗2劑新冠疫苗,未接種第2劑疫苗者,最遲需在12月17日接種,否則須每週提供1次檢測陰性證明。指揮官陳時中今(6)日表示,目前持續盤點其他場域與行業,若屬群聚威脅較高者也將入列,近期整理完會再行公佈。

指揮中心表示,考量目前國內已持續提升COVID-19疫苗接種量能,為積極防範國際疫情嚴峻及新型變異株威脅,降低社區傳播風險,自2022年1月1日起,教育部、經濟部、勞動部及衛生福利部業管之部分場所(域)防疫指引將強化COVID-19疫苗接種規範,以嚴守社區防線。規範原則如下:

一、所有工作人員/從業人員皆應接種COVID-19疫苗2劑且滿14天,復業及新進人員於首次服務前,應同時提供自費3日內抗原快篩(含家用快篩)或PCR檢驗陰性證明。

二、倘人員曾為COVID-19確診個案,且持有3個月內由衛生機關開立之解除隔離通知書者,可暫免檢具COVID-19疫苗接種證明。惟於首次服務前,仍應提供自費3日內PCR檢驗陰性證明,並應於解除隔離滿3個月後,儘速完整COVID-19疫苗接種。

三、倘人員經醫師評估且開立不建議施打COVID-19疫苗證明或個人因素無法施打者,於首次服務前,應提供自費3日內PCR檢驗陰性證明,後續須每週1次自費抗原快篩(含家用快篩)或PCR檢驗陰性後,始得提供服務。

(圖/衛福部疾管署Facebook)
(圖/衛福部疾管署Facebook)

(圖/衛福部疾管署Facebook)

目前依指揮中心公布的資訊,這24種場域工作者為:

1.教育部業管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社區大學、短期補習班、樂齡學習中心、競技及休閒運動場館業、游泳池、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表演藝術類團隊練習。

2.經濟部業管的錄影節目帶播映場所、電子遊戲場、資訊休閒營業場所、視聽歌唱場所、桌遊及麻將休閒館、歌廳、舞廳等八大場所、大型餐宴、婚宴場所、美容美體業、會議及展覽場館。

3.勞動部業管的職業訓練場所

4.衛福部業管的托嬰中心、多元預防社區式活動、社區型衛生福利機構、失智社區服務據點、親子館、民俗調理業。

指揮官陳時中今(6)日在記者會上表示,除了上述24種場域工作人員以外,會持續評估其他工作場域,若有必要完整接種,近期將再公布下一波名單,將以群聚威脅較大場所人員為優先。

對於外界質疑指揮中心此舉是強迫民眾施打疫苗,對此陳時中回應,打疫苗最主要是保護自己、為自己好,保護自己就不會增加社會負擔,對整體社會防疫有好處,對自己的好處最大,也避免增加社會及醫療負擔。當然如果不能施打疫苗,就只好用檢驗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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