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誤解】2023年起車牌不得貼貼紙?否則開罰4800元?尚未定案!仍在研議標準

網傳「車牌禁貼貼紙」的影片及訊息,內容聲稱自 112 年開始,汽、機車車牌禁止貼貼紙,無論是車行貼紙還是檢驗標章都不行,原因是「汙損車牌」,違者將被開罰 2,400 至 4,800 元。經查證,公路總局在 2023 年 3 月曾發函要求業者不得將車行貼紙貼於車牌上,引起民間反彈;最新狀況是公路總局仍在與相關單位及民間汽、機車公會等研議「汙損車牌」的認定標準,目前尚未定案,現階段在可清楚辨識號牌顏色、字號與圖案標示的情況下,不會說貼個貼紙就要吃上 2,400 - 4,800 元罰單,網傳說法有些誇大,容易引起民眾誤解。


車牌貼貼紙要罰錢?

原始謠傳版本:

車牌禁貼貼紙,違者罰2400-4800


主要流傳這段影片



並在社群平台流傳:


查證解釋:


網傳訊息的原始出處為何?

MyGoPen 以「車牌貼紙、荷包失血」等進行搜索,可以找到 TikTok 用戶「 mini14951 」於 2023 年 5 月 13 日發布的短片《機車車牌貼貼紙小心荷包大失血》,經比對後,確認即為網傳影片原始出處。

在 Google 上搜索「車牌貼紙、罰款」等關鍵字,可以找到《中央社》《聯合報》《自由時報》《 TVBS 》等媒體在 2023 年 3 月的報導,當時公路總局函文中華民國機車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要求「不得將車行貼紙黏貼於機車號牌上,以免遭罰款」。

該函文曝光後,引起不少民眾和車行反彈,認為公路總局管太寬,因為排氣檢驗、強制保險等都會有貼紙,為何在沒蓋住車牌的情況下,其他貼紙卻被禁止。 公路總局則在 3 月 26 日發出新聞稿《汽機車號牌可否貼貼紙,公路總局將研議》,內容提到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11 條第二項規定:

「汽車號牌不得變造損毀、塗抹或黏貼其他材料、加裝邊框或霓虹燈、裝置旋轉架、顛倒懸掛或以安裝其他器具之方式使不能辨認其牌號,並不得以他物遮蔽,如有污穢,致不能辨認其牌號時,應洗刷清楚。但因應電子收費需要加裝邊框而未遮蔽號牌字號與圖案標示者,不在此限。」

公路總局表示,因為車牌貼貼紙被認定為「黏貼其他材料」行為,監理機關在車輛檢驗時,會請車主將貼紙移除。不過近期外界對於車牌貼紙的議題有不同意見,公路總局將邀集相關政府單位、民意代表與汽機車公會等,進一步研議認定標準

民間反應排氣檢驗貼紙部分,環保署於 2013 年 12 月 1 日即宣布取消機車排氣檢驗合格標籤黏貼於車牌處;至於強制險貼紙,金管會是在 2021 年完成《汽車責任保險法》第 19 條修正,因應節能減碳,刪除交付保險標章的規定。

有關車牌的罰則,可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13 條第一項「損毀或變造汽車牌照、塗抹污損牌照,或以安裝其他器具之方式,使不能辨認其牌號,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 2,400 元以上 4,800 元以下罰鍰」;以及第 14 條第二項「牌照遺失或破損,不報請公路主管機關補發、換發或重新申請,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 300 元以上 600 元以下罰鍰。」

為了追蹤車牌貼紙議題的最新情況,MyGoPen 於 2023 年 5 月 31 日詢問公路總局,公關科人員表示,目前相關的法規仍在研議,無論是緊縮還是開放,都還在跟民間公、協會及一些代表人物開會溝通。

公路總局表示,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13 條確實有規定汙損車牌的罰則,但汙損車牌的認定標準還在研議,不會說隨便貼一張貼紙就會罰錢,民眾可以張貼到何種程度,還在討論當中。


結論

總結來說,汽機車車牌是否可以黏貼貼紙,公路總局還在與相關單位及民間機關開會討論中,而車牌汙損的認定標準也還在研議,目前仍是未定案,網傳訊息稱「車牌貼貼紙就要罰 2,400 到 4,800 元」的說法有些誇大,容易引起民眾誤解。


資料來源:

中央社 - 不影響辨識車牌貼紙能否黏貼 公路總局將研議
聯合新聞網 - 機車牌禁車行廣告貼紙惹議 公路總局:再研議認定疑義
自由時報 - 車牌禁貼車行廣告惹議 公路總局:強制險、排氣檢驗貼紙也不能貼
TVBS 地球黃金線 - 車牌貼「任何貼紙」恐吃600元罰單! 網怒「管太寬」令公路總局回應了
中華民國交通部公路總局 - 汽機車號牌可否貼貼紙,公路總局將研議
全國法規資料庫 -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11 條
NOW News - 機車排氣檢驗 12月1日起取消合格標天貼籤黏
立法院 -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
全國法規資料庫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13 條第 14 條

諮詢單位:

中華民國交通部公路總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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