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長假前 期交所調高股指類契約保證金

【記者柯安聰台北報導】考量111年春節假期休市(1月27日至2月6日)長達11日,為因應國際金融市場於國內期貨休市期間可能發生之價格波動,期交所鑒於以往春節假期採行調高保證金之作法,有助於市場運作安全之確保,於春節假期,調高股價指數類契約、匯率類契約、商品類契約及標的證券為受益憑證之股票類契約保證金。以1月25日之保證金為基礎調高約10%(例如,臺股期貨現行原始保證金18萬4000將調高至20萬3000元,調幅約10.3%),以強化期貨市場之風險承受度,維護市場安全。

期交所於1月25日(調整生效日前一日)公告之股價指數類契約、匯率類契約、商品類契約及標的證券為受益憑證之股票類契約保證金調整後金額,實施期間為1月26日(春節前最後之交易日)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生效,預計於2月7日開紅盤日再視市場狀況公告2月8日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起前揭各契約之保證金適用金額。

期交所提醒交易人注意,1月26日為期貨集中交易市場農曆春節前最後之交易日,當日下午3時開始之盤後交易時段仍將交易至次日上午5時。交易人於1月26日一般交易時段收盤後之未沖銷部位及當日盤後交易時段之新增部位,應以調高後之原始保證金數額計收。交易人應注意保證金調高後,帳戶權益數之變化及長假期間未沖銷部位之風險。(自立電子報2022/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