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力爆鍾東錦改名遮黑歷史 稱他曾行兇打死人

時代力量苗栗縣黨部,今天(3日)公布資料指控以無黨籍參選縣長的苗栗縣議會議長鍾東錦,曾經在25歲時,犯下傷害致死案。前立委黃國昌也指控他改名遮掩黑歷史,對鍾東錦曾表示若有他殺人證據願退選,喊話要他對自己曾經的宣誓負起責任。

時代力量苗栗縣長參選人宋國鼎今天開記者會,拿出1987年的聯合報和中國時報和判決書影本,指控原名鍾朝平的現任苗栗縣議會議長,同時也是苗栗縣長參選人鍾東錦,在25歲時曾犯下傷害致死案。這兩篇報導指當年5月5日凌晨2點,七名男子在台北市錦州街吃消夜,與喝醉酒的鄰桌胡姓客人發生衝突,二十歲的胡姓客人遭拳打腳踢,活活打死,宋國鼎指出七名男子中的一名就是鍾朝平。後來還因為「過失傷害致死」被判刑3年8月。

黃國昌下午也在臉書發文酸,國民黨有黑道背景的議長,都很喜歡改名,苗栗縣議長鍾東錦,就是從鍾朝平變為鍾東錦!改名不是壞事,但無法成為遮掩黑歷史的手段。他還表示:今年5月16日,鍾東錦召開記者會,澄清他有殺人等前科的傳聞。鍾東錦表示自己是「殺人未遂」,只是酒後衝突後順手拿刀劃破對方肚皮,好在只是「輕傷」,自己相當後悔。並公開宣誓:「只要有人可以拿出我所謂強姦、殺人的證據,我立刻辭去議長職務、退出政壇,甚至發送舉報獎金10萬元。」

黃國昌質問,今天證實了鍾東錦在改名前,曾經行兇打死人,遭法院判刑3年8月。當然,從法律角度而言,「殺人」與「過失傷害致死」不同;然而,這依然反映了,鍾東錦根本沒有說實話,企圖欺騙選民,以為在改名前的事,不會遭人發現!鍾東錦應該出面說明清楚,並對曾經的宣誓負起責任!